基于回收期的科技创新项目决策模型分析
2021-04-16徐龙华
应用数学 2021年2期
徐龙华
(1.安康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陕西 安康725000;2.安康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所,陕西 安康725000;3.陕南生态经济研究中心,陕西 安康725000)
1.引言
在对一个科技创新项目决定是否投资时,有多种方法可供决策者参考.标准的NPV方法是许多文献中经常推荐的方法,而对回收期方法颇有争议.根据回收期法,回收期较短的项目应该优先考虑.但在不确定情形下,很容易构造一个例子说明回收期较短的项目不一定能具有较大的净现值,即不一定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此时,回收期法与NPV法对同一项目进行决策时,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决策.对资本受到限制的科技创新公司来说,利用回收期法可能较好,因为较早的收回成本可以使科技创新公司可以从事之后的项目开发.但对资金充足的科技创新公司来说,NPV法则是他们更好的选择.投资项目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合理选择投资项目内容,合理配置投资方案,对于实现科技创新企业主体的可持续发展来说非常重要.
科技创新公司通常通过计算预期回报率和投资回收期来评估投资机会,许多科技创新公司要求在几年内收回投资支出,要求更高的隐含回报率.因此,许多科技创新公司的资本支出决策对利率变化并不直接敏感.尽管最低回报率和投资回收期都提供了一个客观的决策规则来作为支出决策的依据,但整个决策过程往往具有高度的主观性.目前,大部分科技创新公司都采用回收期法来评价项目,那么为什么回收期法会这么受欢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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