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视角的山地丘陵地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以麻阳苗族自治县为例
2021-04-16毛慧娟刘培亮
长沙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毛慧娟,陈 诚,刘培亮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湖南 长沙 410022)
“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如火如荼地编制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1],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2],《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2020年底完成市县国土空间大纲编制工作,2021年12月底完成市县国土空间编制报批工作。目前,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麻阳县)已如期完成大纲编制,正积极地开展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城镇开发边界模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题。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强调的是底线思维,关注的是资源环境承载的下限对人类活动的约束,而建设开发适宜性强调的是天花板思维,关注的是空间开发的上限。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近5年建设用地批地台账,麻阳县每年批地约50~100hm2,作为一个深度贫困县,近几年的发展势头正盛。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由于缺乏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的预判和评估,引发了许多因土地扩张导致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问题。为保证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开发使用应当保持在其承受范围之内[3]。
目前,国内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已形成比较成熟的研究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1)从研究尺度来看,评价单元多以县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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