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法》的制定及其特色与创新
2021-04-16张保平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法律
张保平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以下简称《海警法》)。这是一部对于推进海上维权执法和海警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本文在回顾海警立法过程的基础上,讨论《海警法》的特色与创新,希望有助于推进海警法治建设和海警法治理论研究。
一、《海警法》的制定及其意义
(一)海警立法研究概述
2013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重组国家海洋局,整合公安边防海警、海关缉私、中国海监、中国渔政等四支海上执法力量,并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以此为起点,中国海警局作为海上维权执法主体力量逐步建立起来。中国海警局在建立以后,直到2018年转归武警部队之前,重点开展力量整合、体制磨合。当时海警法没有纳入立法程序,但相关部门与学术界对于需要加强海警立法的认识是一致的。
在中国海警局建立前后,一些学者已开始呼吁为海警立法。有学者提出制定《海警组织法》;(1)冯江峰著:《我国海防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页。有学者认为,一方面要明确维权执法主体资质,制定《中国海警局组织法》《中国海警法》等基础性条例与规范;另一方面要明确维权执法行动依据,制定《中国海警执法条例》与《中国海警执法程序法》;(2)史春林、马文婷:《1978年以来中国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中国软科学》2019年第6期,第9页。有学者建议建立中国海警执法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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