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研究
2021-04-14何宪
中国科技论坛 2021年4期
何 宪
(中国人才研究会,北京 10010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要实现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必须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作用。进一步改革完善科研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事业单位活力、促进科研创新体系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特点
科研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科技创新的主要承担者,是加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骨干力量。《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20》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科研机构共3217家、研发人员48.5万人。其中,中央部门所属研究机构726家,研发人员37万人;中国科学院110家,研发人员10.7万人;省级部门所属1305家,研发人员9万人;副省级城市部门所属125家,研发人员0.38万人;地市级部门所属1051家,研发人员2万人。按门类划分,自然科学类机构256家,研发人员8.7万人;农业科学类1121家,研发人员6.3万人;医药科学类257家,研发人员3.2万人;工程与技术科学类1009家,研发人员28.5万人;人文与社会科学类574家,研发人员1.7万人。在全国31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科研单位工作人员仅占1.6%,比重不大,但是很重要。
研究科研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需要研究和分析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特点。与其他社会领域的工作比较,科研是一种很特殊的活动,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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