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A CS-25最新修正案及持续修订体系综述
2021-04-12付金华

摘要:通过介绍欧洲航空安全局审定规范CS-25的修订历程,总结概述了CS-25的最新修正案,分析了CS-25与CCAR-25的规章差异;重点介绍CS-25的规章修订规划(RMP)和欧洲航空安全规划(EPAS),可为国内适航当局修订运输类航空器适航标准、建立适航技术规章持续修订体系以及航空制造单位申请EASA型号合格证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适航审定;CS-25;规章修订;安全风险评估;欧洲航空安全规划
Keywords:airworthiness approval;CS-25;regulations revision;safety risk assessment;EPAS
0 前言
适航审定是保证飞行安全的重要前提,获得型号合格证是民用航空产品走向市场的“通行证”。民用航空产品获得型号合格证必须满足局方颁布的适航标准和环保要求。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在大型运输类飞机领域所对应的适航标准是《大型飞机审定规范和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CS-25)。运输类飞机制造商如申请EASA的型号合格证,必须表明该型飞机的设计符合CS-25、CS-26和环保规章CS-34、CS-36中适用的要求,经EASA确认并批准后方能获得相应的型号合格证。
2002年EASA成立后,在原JAR的基础上制定和颁发适航标准。近20年来,CS-25在继承JAR 25的基础上,伴随着航空飞机全寿命周期中重大安全性问题的暴露,新技术的应用而促使提出的新安全性要求,为减少审定实践中反映出的对条款本身使用的争议,或直接源于安全性理论和方法本身的进步,开展与美国联邦航空局FAR Part 25的规章协调性等,对CS-25不断进行修订。EASA作为审定方会开展向成员国局方、国际民航组织、其他国家民航局方、设计方、制造方、公众等进行CS-25修订意见的征集工作,根据适用性形成对特定条款的修订,并以“修正案”的形式予以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