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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契约与企业风险承担:影响效果及机制检验

2021-04-12周晨田昆儒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21年2期

周晨 田昆儒

摘 要:以2007-2018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债务契约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结果表明,债务契约显著提升了企业风险承担。进一步分析发现,债务契约主要通过降低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而达到提升企业风险承担的治理效应,具体表现为代理成本在债务契约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关系中发挥了部分中介效应。同时发现,契约期限异质性、经理管理防御与管理层持股在债务契约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中发挥调节作用。

关键词: 债务契约;风险承担;债务期限结构;经理管理防御;管理层持股

一、引 言

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中国,正面临经济下行的趋势,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动力。已有研究表明,风险承担有助于微观经济主体加速资本积累并促进技术创新,最终实现宏观经济持续增长[1-4]。

“完备市场”假设下,企业投资决策只需选择所有净现值为正的投资机会,而放弃任何净现值为负的项目,最终均会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微观治理目标。此种情形下,无论是管理层意愿动机,还是企业自身资源获取能力均不会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任何作用。然而,现实经济并不符合“完备市场”中有关管理层风险意愿同质性假设,企业在投资决策中可能出现放弃那些风险性高但净现值为正投资项目的情形[5,6]。这意味着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风险性项目的选择,即企业风险承担将会受到管理层意愿动机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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