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利益分配的法治考量
2021-04-12项波孟春阳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21年2期
项波 孟春阳
摘 要:环境治理上的困境也是环境法进化和发展的机遇。生态利益分配的失衡导致区域环境不正义问题、城乡环境不正义和群体环境不正义现象。生态利益分配的失衡与失范是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质。生态利益的分配不是利益的剥夺和限制,其是以利益的维持和增进为目的,法律上权利是利益分配法律实现的惯常路径,利益是权利的核心要素,权利行使以保障利益实现为目的。因此,生态利益应以权利为路径来建构相应分配机制,要借助权属制度,确立权利的享有、权利的行使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制度来实现生态利益的法律实现。
关键词: 生态环境问题;生态利益分配;环境权利;法治逻辑
“法律以利益中心,是围绕利益进行制度安排”。利益作为法律规制的逻辑起点,决定着法律制度的内容。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文明的新思想,构建生态文明的新体系,生态利益被纳入法律利益谱系[1]。以之为视角审视生态环境的问题,以之为目的寻求利益的合理分配,为发展和完善以行为抑制为中心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提供了新的研究路径。
一、生态利益分配的失衡与失范: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质
在生态学研究层面,生态环境问题表现为生态系统结构的破坏与功能的失衡。当生态环境问题进入法治领域,研究重心即从生态环境问题的外在社会表现,转向生态环境问题背后所蕴含的生态利益分配问题。
(一)生态利益失衡导致的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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