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问题研究
2021-04-12刘志立卢政峰王增发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1年8期
刘志立 卢政峰 王增发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虽然当今社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方面对于贸易往来都并不陌生,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却是近些年才开始产生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制度还有许多地方不够完善。随着国内外发展形势不断变化,各企业都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新颖性等特点,因此,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论性与一定的实际可操作性。知识产权侵权保护的方式分为三种:民事救济、行政保护以及刑法保护。本文主要从刑法保护的角度,依据目前知识产权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同时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1 “一带一路”背景下刑法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对我国的经济贸易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促进了我国与沿线各国经济贸易体系的建立。“一带一路”覆盖多个国家,其中有发展成熟的发达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这些国家无论在社会经济方面还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方面都较为完善;也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如中国、马来西亚等在社会经济等方面还处于发展阶段。对于正处于发展中的国家而言,需要加快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加强与沿线其他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做到优势互补、经济互通,共享经济发展。随着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逐渐频繁,国际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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