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下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供给的影响研究
2021-04-09周佳
对外经贸 2021年3期
周 佳
(广东工业大学 华立学院,广东 广州 511300)
一、数字货币的内涵与发展
(一)数字货币的内涵
数字货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而产生加密货币,区块链技术在货币领域的技术落地的里程碑是比特币的出现。区块链技术是由一连串加密分布式数据区块构建起来的去中心化的技术组合,其突出的特点是区块数据无法被篡改,数据的储存、记录在各自区块上形成前后紧密联系的完整链条[1],因此这项技术有效保障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由于数字货币基于区块链而产生,所以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不通过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基础货币—存款货币的二元银行系统,因而现存的数字货币中有一部分是属于私人的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Libra(天秤币)。还有一部分数字货币虽然通过大型商业银行发行出来的(例如如高盛的SETLcoin、JP摩根的JPMcoin)[2],但是这部分数字货币仍然是属于私人数字货币的范畴。
法定数字货币是由中央银行发行,各国中央银行积极推进的法定货币数字项目,例如加拿大中央银行推出的Jasper货币、新加坡货币管理局推出的Ubin货币、欧洲与日本联手推出的法定数字货币Stella货币[3]。从2014年起,我国央行开始进行法定数字货币推行的可行性研究,2020年央行工作会议明确要进行人民币数字货币“4+1”的试点工作。
(二)私人数字货币发展的现状及局限
自2009年1月比特币诞生以来,这项加密数字货币革命历经了数十年的发展,数字货币取得了井喷式暴增效应,根据全球数字货币交易平台(coinmarketcap)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球数字货币总市值为43.36千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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