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法治建设的探索
2021-04-08李冲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1期
李冲
摘 要:河南省汝南县部分农村法治建设存在农村党员干部法治文化水平不高、村民委员会法治工作未发挥实效、基层群众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农村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要坚持法治化、民主化的治理方式,要切实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要增加对法治建设实效的考察。
关键词:农村地区;法治建设;乡村振兴
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围绕乡村振兴做出了具体规划。其中,针对农村法治问题提出:“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1]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提出,要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時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2]农村法治建设不能简单地套用城市经验,而应该立足农村基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法治建设。
一、河南省汝南县域内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的调研情况
此次调查选择在汝南县辖区的3个行政村开展,采用目标人群填写线上问卷的方式。调查问卷共收回415份有效问卷。从调查问卷的填写者年龄分布来看,18岁以下的有29人,占比为6.98%;18—25岁有16人,占比为3.86%;26—35岁有71人,占比为17.11%;36—45岁有181人,占比为43.61%;46—55岁有92人,占比为22.17%;56岁及以上有26人,占比为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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