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公共健康权优先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
2021-04-08苟思旭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1期
苟思旭


摘 要: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在疫情严峻形势下解决药品可及性的重要制度。在传染性极强的突发疫情下,强制许可制度在管控性、可行性、操作性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我国虽已建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但一直处于“零实施”的状态,其原因不仅在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还有外部实施环境的缺乏。本文从分析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缺陷入手,并讨论其他国家相关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构建更科学且完善的法律制度设计与良性的外部实施环境,以此切实提高药品的可及性,更好地保障我国公民的公共健康权。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公共健康
众所周知,药品专利保护制度对维护公共健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作为私权的药品专利权与作为人权的公共健康权之间有着根源性冲突,药品专利保护会使部分公众因为无力支付垄断价格而不能及时获得药物治疗。此冲突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尤为明显。当前,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对世界公共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仍有许多COVID-19患者因为药品费用过高而难以获得有效的治疗,药品专利权俨然成为人类生命健康乃至公共健康的“阻碍”,如何平衡二者冲突成为一大难题。在此背景下,许多国家的政府决定适用极具强制力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来解决疫情下的药品可及性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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