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野生动物保护的检察监督:现状、问题与完善

2021-04-08牛鹏,刘露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监督

牛 鹏,刘 露

〔1.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2.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 温州 325000〕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迅速蔓延,给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威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凝心聚力,团结奋战,众志成城,取得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初步胜利。有证据表明疫情或与非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从源头防控疫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环节的共同努力。我们在探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普及野生动物保护观念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司法特别是检察机关的职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的检察监督基本形成了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为主体的检察监督体制。从刑事检察角度看,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打击各类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从公益诉讼检察角度看,检察机关主要通过诉前程序或提起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等途径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这一监督体制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公检刑事司法协作机制的不健全等因素制约了刑事检察职能的发挥;案件线索来源有限、可诉案件范围过窄、调查取证鉴定困难以及人员配置相对薄弱等制约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发挥。……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检察机关监督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检察机关业务运行机制面临的难题及解决之道
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浅析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探析
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权的法理阐释
浅议检察机关会计司法鉴定的主要职责
绩效监督:从“管住”到“管好”
监督宜“补”不宜“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