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监督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基于企业避税行为视角的考察
2021-04-06许宇鹏林敏华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21年2期
程 博,许宇鹏,林敏华
(1.南京审计大学 会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1851;2.上海财经大学 博士后流动站/浙商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上海 200433;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国际经贸学院,上海 201620)
一、引言
媒体是社会的守望者,具有传播信息、引导舆论、教育大众以及提供娱乐等多重功能,已成为独立于行政、司法、立法系统之外的“第四权利”,在信息时代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1-2]。在资本市场上,媒体监督对于信息披露、汇集与扩散发挥着关键的中介作用,并极大地降低了信息搜集成本,使得受众可以便捷地获取多样信息,既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理性无知”程度,又可以约束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行为[3]。数字化时代变革衍生的网络治理推动现代公司治理模式转变,已不再局限于行政治理和市场治理的双元模式。媒体作为网络治理的主要载体,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信息环境的主要营造者,还是资本市场的监督者,在现代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被誉为“第四权力”的媒体,在信息收集、传播、减少信息不对称以及降低代理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治理作用[4-6]。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在规模发展、制度建设领域的不断进步,互联网的新时代实现数字化转型变革,媒体的角色定位和作用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近年来,媒体深度报道了众多影响社会经济的重要事件,如美国的“安然”“世通”和中国的“银广夏”等事件充分显现了媒体监督的治理功能,2018年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80)“假疫苗事件”的系列披露,媒体报道引起了监管部门注意,使得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减少机会主义行为,进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很好地体现了媒体的公司治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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