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期血浆治疗”在新冠肺炎治疗中的伦理思考*
2021-04-03马文兵陈延绅郑巧伟禚映辰卢晓云封卫毅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血浆
马文兵,程 锴,陈延绅,郑巧伟,禚映辰,卢晓云,封卫毅**
(1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学室,陕西 西安 710061,mawenbing@yahoo.com;2 西安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抗病毒药物是治疗病毒性传染病的主要手段,但目前并没有针对新冠肺炎(COVID-19)的特效药。从上市或者已进入临床研究药物中发现并确认有效药物已成为治疗COVID-19药物的主要途径[1]。已经有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达卢那韦/考比司他、瑞德西韦、磷酸氯喹、α干扰素、BDB-001注射液、阿比朵尔等药物在临床上使用,但这些并不是特效药,目前COVID-19的临床管理方法是一般支持性护理,必要时提供危重护理和器官支持。疫情暴发初期,面对无特效药可用的情况下,有专家提出,可尝试使用COVID-19康复患者含抗体的血液输注,即“血浆疗法”。2020年2月8日,国家卫健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将“恢复期血浆治疗”纳入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的诊疗方案,进而在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武汉金银潭医院开展了相关的临床治疗,且显示出了一些初步效果。然而,“恢复期血浆治疗”是否适用于COVID-19患者,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初步探讨,但结果并不一致,仍存争议,其中涉及的伦理学也值得关注[2]。
1 “恢复期血浆治疗”治疗COVID-19的原理
“恢复期血浆治疗”属于被动免疫治疗的一种。病毒感染患者康复后,其血浆中就会存在针对这种病毒的特异性抗体。将这种含有特异性抗体的血浆输送给其他感染患者,可有效治疗病毒感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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