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区域化差别研究分析
2021-04-02宋淑鸿
中国林业经济 2021年3期
梅 利,宋淑鸿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37)
1 引言
2018 年,个人所得税税制相比于改革前,纳税人总体数量下降了61.56%。虽然个税的改革的确缓解了大量中层阶级的税收压力[1],但目前来说,我国发达的东部地区与中西两地之间经济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2],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实行统一的个税所得税征收制度真的合理吗?
统一的征收体制久而久之会造成东中西部税务压力失衡的现象[3],为了调节不平衡现象,本文决定分析东中西区域的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先计算基尼系数与MT指数发现东中西部区域存在个税调节差异;再看个税财政负担率在改革之后的降低幅度,最后结合专项附加扣除衡量住房贷款扣除项目在不同城市间的有效性。三次分析数据总结得出:个税2018 改革后,税负压力明显降低,但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个税的改革力度也大相径庭。因此,我国应针对区域化差异实行动态调整。
2 个税征收区域化差异
我国地域辽阔,每个城市拥有不同的经济发展能力与收入状况[4],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给予东南沿海城市与直辖市等地理位置优越的地区多种优秀条件,以助于它们迅速发展。
东部地区地理位置优越,资源丰富,经济发达;中部占有全国80%煤炭储量,重工业基础良好;西部地区相对东中部地区,在地理位置上不占优势,资源较为匮乏,技术管理和经济发展也差距较大。

表1 东、中、西部区域划分
2.1 基尼系数与MT指数
①基尼系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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