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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分析视野下的“套路贷”共同犯罪研究
——以770份判决书为考察样本

2021-03-31丁爽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丁 爽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套路贷”实质上是民间借贷行为的异化,是以民间借贷为虚幌,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实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总称,“一般是以团伙形式有组织进行的,通过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形成利益链条”[1]。截止到2020年5月30日,以“套路贷”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搜索,共检索到805份有效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中涉及共同犯罪的判决书有770份,占总样本数的95.7%。可见,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变异类型,“套路贷”犯罪在团伙性、组织性方面的特征尤为明显。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专门发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第5条和第10条就对“套路贷”的共同犯罪及组织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为更好地了解我国“套路贷”共同犯罪的现状,解决认定问题,本文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770份“套路贷”共同犯罪法律文书为依托,对“套路贷”共同犯罪问题进行深入客观的研究,同时对“套路贷”共同犯罪的行为和人员进行深度解构剖析,以期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套路贷”的共同犯罪问题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套路贷”共同犯罪的特征

(一)犯罪数量呈大幅上升再下降的趋势

2017年,浙沪“套路贷”相关文件的出台使得“套路贷”开始在刑法领域崭露头角。2018年和2019年案件数和涉案总人数分别比前一年上升1800%和939.6%、518.9%和403.2%。短 短 两年,“套路贷”共同犯罪案件呈现跳跃式增长,主要原因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行,使诸多涉黑恶势力的“套路贷”犯罪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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