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自给能否提升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2021-03-30刘树鑫杨森平刘佳纯
财贸研究 2021年3期
刘树鑫 杨森平 刘佳纯
(1.华南农业大学,广东 广州 510642;2.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0632;3.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一、 引言
地方财政自给度是特定分权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为履行财政权责,运用自有财力对事权支出责任的实际支持程度,表现为单位事权支出得到多少自有财力的支持,体现地方财政收支运行的自主状态。在现行分税制框架下,地方政府获取财政援助的主要来源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各种转移支付,所以,地方财政自给度越低,意味着地方政府为完成事权支出责任必须依赖的财政转移支付越多。
鉴于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同时受累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中央政府减税降费政策的短期冲击、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多重因素而致使“增收”难度加大,通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来达到合理的财政“节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尤其是,分税制以来中国地方政府始终处于财政自给度偏低的状态。因此,准确识别地方财政自给度与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之间的内在联系,显然是一项亟须完成的研究议题。遗憾的是,地方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是否会受到自身财政自给度的影响?其影响究竟如何?当前仍然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为此,本文立足于中国的现实,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剖析和确认中国地方财政自给度对地方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影响效应和实际作用,以期能为中国财税体制的深化改革提供依据。
二、文献综述
地方政府的财政自给是建立在财政分权的基础之上,关于地方财政自给度影响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研究,可追溯到财政分权与地方公共产品供给之间联系的相关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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