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交叉背景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教学改革
——以北京林业大学为例
2021-03-30李兴宇
中国林业教育 2021年6期
李兴宇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3)
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2019年《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即是以生态环境与资源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迎来学科发展的重要契机的同时,也面临着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北京林业大学以生物学、生态学为基础,建立了以林学、风景园林学、草原学等学科为主的生态资源学科群,契合了中央关于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及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于自身的学科交叉性,与该学科群发生自然耦合:一方面,生态学、林学、草学等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需要相关的法学专业知识,以满足社会对专业人才的综合需求;另一方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也迫切需要既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也了解生态学、林学、草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这一现实情况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笔者拟以北京林业大学为分析对象,探究在多学科交叉的背景下,如何提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的教学水平,助力复合型人才、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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