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保定方志的成书与传播
2021-03-30陆力
保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陆 力
(河北大学 历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燕赵名邑保定历史悠久、文化繁荣,自元代设保定路,成为畿辅重地。明初,改保定府,直隶京师。据史料记载,终明一代,保定方志共组织过7次编纂。除嘉靖年间未能成书外,共修成6次,然至今仅存弘治《保定郡志》和万历《保定府志》两部。本文拟对明代保定府志的成书和传播情况进行专门考察。
一、明前期保定方志的成书与传播
明朝建立之初,朝廷即关注各地方志的修撰。明太祖朱元璋先后于洪武六年(1373)、洪武十七年(1384)、洪武二十七年(1394)、洪武二十八年(1395)下诏修纂志书。明成祖亦在永乐十年(1412)、永乐十六年(1418)两次下诏颁布修志凡例,开启了朝廷颁布凡例、规范方志体例之先河,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修志的热潮。故而,保定府在永乐间也修成了一部志书。《永乐大典》在修纂过程中曾先后参考该志书,由于《永乐大典》成书在永乐五年(1407),故永乐《保定府志》的成书时间必定在永乐五年之前。
永乐《保定府志》刊印流行后,经洪熙、宣德至正统间仍可见于世。大学士杨士奇整理文渊阁藏书,编成《文渊阁书目》,其中新志类有《保定府志》[1]203,此即永乐志。天顺朝修《大明一统志》,注疏中有引用“郡志”①《大明一统志·保定府·风俗》引用《旧志》“民质朴劲勇,不以浮华为习,而以耕织为生”。的记载。由于永乐至天顺间,保定府志未再修纂,因此所谓“郡志”当为永乐志。成化二年(1466),章律任保定府知府,“郡守东吴章侯律由刑部员外郎来任。未几,均徭平赋,劝农兴学,凡百废弛无不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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