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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思维与国家治理

2021-03-26谢晖

东方法学 2021年2期

谢晖

内容摘要:现代国家治理必须依循法律和法治,其中法治思维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尤为重要。法治思维和法律思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其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政治思维、后者是司法思维;前者是战略思维,后者是技术思维;前者是治理思维,后者是裁判思维;前者是大众思维,后者是职业思维。国家治理,既需要关注并培养所有主体(普通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等)的初阶法治思维,以确保人们行为对法律和法治的依赖,确保人们参与国家治理的法治取向;也需要关注并培养社会精英(知识分子、公权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律人)的高阶法律思维,使其行为不但被安排在高阶法治思维之中,而且藉此进一步保障和引导大众对法律和法治的依赖,巩固其初阶法治思维,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落实法律之规定。

关键词:国家治理 法治思维 初阶法治思维 高阶法治思维 法律思维 法治

中图分类号:DF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039-(2021)02-0098-118

在一定意义上讲,现代国家治理实质上就是法治,是法治之下和之内的治理。如果说两者有所区别的话,其区别仅在于法治是个法律化的政治术语,而国家治理是社会参与、行政协调和国家统筹的政治术语;前者更多牵连形式理性,而后者更多关乎实质理性;前者必须以结构者的身份对后者予以调整、规范;而后者必须被安排在形式理性的框架内。因之,在国家治理中,一断于法、奉法为上,乃是其理所当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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