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与利用
2021-03-26邢会强
东方法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大数据
邢会强
内容摘要:个人金融信息具有多样性、敏感性、精准性、高价值等特征。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需求对现行法律理论、相关制度与机制以及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能力都带来了挑战。在大数据时代,金融法需要被重新定义,即金融法实际上是包括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在内的数据管理、共享与利用之法。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需要转型升级。法律需要明确信息和数据的权属,对个人金融信息实行特别保护,完善事中和事后保护机制,完善保密规则的例外情况。我国应发展数字信誉评分业务,推动数据开放共享。
关键词:大数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个人金融信息 金融隐私权 金融消费者 GDPR
中图分类号:DF4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039-(2021)01-0047-60
近几年来,我国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2016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金消保办法)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2019年年底,央行又拟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并将其升格为部门规章。2018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2019年10月,央行又起草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因此,个人金融信息及其保护的特殊性需要深入研究。
一、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与特征
(一)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
银行对于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义务起源于英美法中银行对于金融隐私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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