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法律保障机制:信用卡滞纳金违宪案

2017-01-12孔令学米泉硕

金融发展研究 2016年11期

孔令学+++米泉硕

摘 要:近日,某法院做出了全国首例认定信用卡滞纳金违宪的司法判决,使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问题再次成为热点。本文结合对该案例判词说理的分析,围绕信用卡金融消费阐释了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基本要义、发展现状和制度基础,并以银行业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护为主线,探讨分析了我国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障力度不足的主要原因,从立法、司法、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金融机构自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构建与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法律保障机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信用卡;法律保障;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1-0070-06

一、信用卡滞纳金案情与判决

2013年9月4日,沙某某在中国银行某支行(下文简称为“G支行”)申请并开通了长城环球通白金信用卡。该信用卡申请合约条款第三条第一款约定,乙方(沙某某)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未能偿付最低还款额或未能完全还款的,乙方除按照甲方规定支付透支利息外,还需按照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截至2015年6月8日,沙某某通过该信用卡共透支339659.66元,因未能还款,G支行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沙某某归还截至2015年6月8日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375079.3元以及至欠款付清日止的利息(以375079.3元为本金,信用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滞纳金(以375079.3元为未偿还部分,按照约定的5%每月支付滞纳金)。……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