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
2021-03-26张文显
东方法学 2021年1期
张文显
内容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意蕴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近年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阐释和解读逐渐深入,形成了“三新”“三基”“六论”等学理范式。全文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其他重要讲话为基本依据,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阐释为学理范式,从六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作出学理型解读。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法治理论创新 基本精神 核心要义
中圖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039-(2021)01-0005-24
近百年来,在中国革命、改革、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矢志不渝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创立和发展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倍加重视法治建设和法治理论创新,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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