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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人物性格描写中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原则

2021-03-25罗益民

关键词:人物性格辩证法批评家

罗益民, 汪 希

(西南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715)

一、引言

性格批评是一个古老的文学批评传统。它虽不作为批评理论体系形式存在于批评史上,但是没有哪一部文学作品可以逃脱这个概念。文学是关于人的艺术,因此少不了人,也无法回避性格这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在西方,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提到“性格”开始,性格便更加引起了批评家们的注意,因为它是作为戏剧因素中的核心因素提出来的。不过亚里士多德认为:“事件即情节才是悲剧的目的,而目的是一切事物中最重要的。此外,没有行动即没有悲剧,但没有性格,悲剧却可能依然成立。”[1]64由于亚里士多德对性格批评的轻视,西方文学批评界在新古典主义时期之前都是重情节而轻性格的,直到新古典主义时期德国批评家高特霍德·爱弗莱姆·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在《汉堡剧评》中大力推崇性格批评后[2],性格批评在西方才开始流行起来,后来经过浪漫主义批评家们的重视与发展,性格批评在西方文学批评传统中的地位才逐渐稳固。莎士比亚的作品一直作为西方文学批评界的试金石与风向标,当性格批评开始盛行时,批评家们纷纷对莎剧中的人物性格进行分析,留下的著作汗牛充栋。但由于对性格概念的界定不清,且批评家们也常将莎剧中的人物性格当作现实中的人物性格来批评,柯勒律治在研究莎剧中的人物性格时甚至脱离了具体的文本情境,忽略了文学作品的虚构性,使性格批评流于主观主义与印象主义。性格批评作为一种传统的文学批评方法,现今在国内外各种主义的丛林面前略显逊色,批评家们对这样的传统批评方法显然重视不够,因此,对文学性格批评中的性格范畴进行界定,在如今心理学、生物学、文学批评中纷繁复杂以及难以取舍的性格理论中探寻一种科学的性格批评方法论与评价机制显得格外重要,将对传统性格批评方法带来革新,也将使批评家们对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性格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更加全面的评价。

莎士比亚笔下丰富的人物性格是莎剧中的一大特色,古往今来不乏批评家们的研究。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性格充满了复杂性与矛盾性,莎剧人物性格中的善恶、好坏对立以及此消彼长的斗争与波动显然符合一种辩证法的运行机制。辩证法并不是一个新兴的理论,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中国,道家的“反者道之动”、新儒家的“万物莫不有对”以及唯物主义哲学家戴东原的“一阴一阳,盖言天地之化不已也,道也”,这些关于辩证法的学说都看到了矛盾的对立性。在西方,康德的“二律背反”以及黑格尔的“正、反、合”学说都是对辩证法中矛盾的对立性非常著名的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目前是辩证法中最高级的理论形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看到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以及矛盾的对立统一,正好解释了莎剧中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以及莎剧人物性格中的普遍性原则,这是对莎士比亚戏剧人物性格批评中的一种有新意的阐释,也为莎士比亚批评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

上述对性格的文艺关怀是基于西方人神两栖思想、文化传统的。自“认识你自己”的希腊传统、自我意识突出的斯芬克斯之谜以及笛卡尔的沉思哲学这些与人神间性相关的话题,到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中心价值与身份的考虑,再到弗洛伊德引发的诸如意识流艺术哲学,直到21世纪的身份认同,对人自身的关怀均是一等一的重要。正如高尔基所言“文学即人学”,虽然人是文学创作、理论、批评关怀的核心,但目前多元与共同体时代并未给予足够的关怀(1)关于“文学是人学”是否是高尔基的直接说法,学界有一些争论。但可以肯定,即便是以变相的形式,文学也是离不开人的。虽然文艺复兴时期特别强调人,别的时代的文学也绝对与人有关系,这一点毋庸置疑。参见:刘为钦.“文学是人学”命题之反思[J].中国社会科学,2010(1):160-172;刘保端.关于“文学是人学”问题[J].文学评论,1982(3):136-138;何茂正.高尔基的“文学是人学”思想[J].外国文学研究,1985(2):54-60。。既然文学关怀人和人的命运,文学世界中的人特别是性格这一论成败的因素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在现实世界,性格描写正如其他艺术维度亦是动态和弹性的,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原理为莎士比亚性格批评提供了一个切合实际的关注视角,很好地解释了莎剧人物性格中的复杂性与矛盾性,揭示了莎剧人物性格中的普遍性。这一角度不仅适合所有的文学,更能精彩地阐释和解读莎士比亚被批评家们称之为“普遍性”的原则。可以说,这种矛盾的对立统一与普遍性是一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呈现。

二、文学批评中性格的范畴及其方法论

从英语的角度说,“character”一词是从希腊语到拉丁语再到古法语,最后发展为中世纪英语的,具有印记(distinctive mark)、特征(feature)、特色(trait)、印制(stamping tool)等含义[3]。从词源上看,性格与外界环境的塑造有关。“性格”这一术语在心理学、生物学以及文学批评界都有诸多研究和阐释。在心理学界,当代美国心理学文献中不常用性格即“character”一词,在西欧的心理学文献中常将性格(character)与人格(personality)混在一起使用,国内心理学界则更倾向于将性格、气质(humor)与人格区分开来[4]15。无论心理学家们使用这一术语时是否与其他术语区分开,但总的说来对性格、气质与人格是有界定和划分的。一般说来,气质与性格属于人格的不同方面,气质属于人格中天生就有的那一部分特性,如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与心理学家盖伦(Claudius Galenus)的“体液说”就是对气质方面的典型研究。而性格则与后天环境以及外界的道德评价紧密相关。20世纪初期美国心理学家罗巴克(Roback)曾对性格做过比较系统的研究,他把性格定义为根据某种价值原则对冲动和狭隘的自私加以禁止的倾向。这个定义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与风格,表明了性格就是根据个人的道德行为特征而言的[4]14。虽然心理学界对性格的研究与争论很多,但总的来说,性格是与外界环境和道德评价相关的个人行为特征。

在文学批评界,批评家们对性格的研究已有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诗学》中多次谈到性格,如“既然模仿者表现的是行动中的人,而这些人必然不是好人,便是卑俗低劣者(性格几乎脱不出这些特性,人的性格因善与恶相区别)”[1]38,“所谓‘性格’,指的是这样一种成分,通过它,我们可以判断行动者的属类”[1]63。之后新古典主义时期法国文艺批评家布瓦洛(Boileau)在谈到写作规则时,表示要让每个人物都符合其恰当的性格[5]53-54。19世纪文学批评家托尔斯泰(Leo Tolstoy)批评莎士比亚戏剧时说道,在《李尔王》的第一场,葛洛斯特爵士(Glouster)在对肯特(Kent)介绍他的私生子时所说的那一番话太过粗俗,跟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高贵的人”的性格不符[1]11。从这些文艺批评家对性格的使用中可以看到,批评家们并不会像心理学家一样对性格的范畴做出一个清晰的定义与界定,性格更像一个总的、笼统的说法,与人物所表现出来的形象特征以及道德品质有关。另外,在西方文学批评界,性格与文学中的人物都用同一个词“character”表示,在亚里士多德《诗学》的经典英语译本中,人物与性格都是character;在E. M. Foster的《小说面面观》中,他用圆形(round)和扁形(flat)来形容人物。总结来看,在文学批评中性格与人物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性格是人物在作品中所表现出的形象特征,人物是性格的外化形式。因此在文学批评中,人物的性格并不能像心理学一样用一个具体、实验的方式来测量或分类,但也不能完全忽略心理学对性格的定义。总之,在文学批评中,性格具有感受性与整体性,是心理的总体特征,性格的范畴应当是文学作品中可以进行道德评价的人物的总体形象与特征。

在文学批评的具体路径中,很多批评家不会阐释性格研究的具体方法论以及评价机制,这样会使性格批评流于印象主义与主观主义倾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批评家莫里斯·莫根(Maurice Morgann)。他在《论约翰·福斯塔夫的戏剧性格》中甚至扬言应当根据自己的心理印象而不是理性分析来理解人物的性格[6]5-6。关于心理印象具体是什么,他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阐释,倘若批评家们都根据他的方式来研究人物性格,势必会产生很多的过度解读。另外,很多批评家在分析人物性格时忽略了文学的虚构性,脱离了文学作品的具体情境,而将文学中的人物与现实中的真人混为一谈,其中的代表人物有浪漫主义批评家柯勒律治,他甚至在批评过程中把某些人物从作品规定的特殊情境中脱离出来,想当然地推测人物的过去与未来,以致完全脱离了文本[7]224。总而言之,在文学性格批评的具体路径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我国学者杨冬的一段话可以作为引证:“批评家们显然无意对剧本进行客观、细致的分析,因而即兴式的发挥、率意的比较、主观的感受和印象充斥于整个批评著作……轻视文学理论,过分强调按照作家自己的兴趣和才能来从事批评,必然会导致批评上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7]306因此在文学性格批评中,批评家们应当注重客观事实以及文本的具体情境,注重文学理论以及文学的虚构性,避免流于印象式批评。在文学理论中,亚里士多德曾表示:“人的性格决定他们的品质”,“人物不是为了表现性格才行动,而是为了行动才需要性格的配合”,“言论或行动若能显示人的抉择,即能表现性格”[1]112。贺拉斯(Horace)在《诗艺》中提出写作的“合式”原则(decorum),即人物性格描写要前后一致,不同性格的人物必须保持他们典型的言谈举止[8]143。之后的作家们也常按照这样的原则来写作,虽然如今这样的写作规定尤其是贺拉斯和布瓦洛的规定饱受批评,但在他们的思想中所看到的人物的言语、行为和道德品质与性格之间的紧密联系是不容忽视的,这一点与心理学对性格的看法不谋而合。在文学批评中,为了避免印象式批评,结合上文对文学批评中性格范畴的界定以及对传统的文学理论的回顾,批评家们可以根据人物在文本中具体的言语、行为和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来探索一个人物的性格,从而对人物性格进行更加全面的评价,既做到有据可循,又避免了脱离文本和情境。

三、辩证法的诗学:莎士比亚戏剧中人物矛盾性格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辩证唯心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基础上发展而来,后经马克思主义追随者如斯大林、列宁、毛泽东等人的发展和完善,现今已是辩证法的最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与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5]181。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核心,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正如列宁所说:“矛盾存在于客观世界的一切领域。”[9]同样,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也存在诸多矛盾,尤其是莎士比亚笔下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很多批评家在研究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性格时都认识到他们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因此莎剧中的人物显得更为真实。莫里斯·莫根曾对此做出过比较中肯的评价:“我们发现,这些人物根据按比例配成的激情、理性、利益、习惯和性情的复合动机来行动。”[6]67然而,即使众多批评家都发现了莎剧中复杂、矛盾的人物性格,大多数研究却没有上升到辩证法的层面。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拥有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能很好地解释莎剧中人物矛盾性格的辩证方面与运行机制,能为批评家们研究莎剧人物性格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首先,在谈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时,需要认识到矛盾对立的两方面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关系,并非平衡或均衡。这一点毛泽东在他的思想中说得很深刻,即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换句话说,就是矛盾既有主要方面也有次要方面,在分析矛盾时要避免均衡论。在莎士比亚戏剧中,人物辩证、矛盾的性格也是处在一个不断斗争、此消彼长的运动状态中,在人物性格中总有一个主要的倾向引导着读者去评价。当阅读《奥瑟罗》时,通过分析其中各个人物的言语、行为与道德品质,可以看到伊阿古最突出的性格特点是奸恶、阴险、诡计多端,奥瑟罗最突出的性格特点是偏执狭隘与冲动,正如他自己所评价的:“我现在再也遏制不住我的怒气了;我的血气蒙蔽了清明的理性,叫我只知道凭着冲动的感情行事。”[10]第二幕第三场而奥瑟罗的妻子苔丝狄蒙娜则拥有高贵的品格,善良且忠诚。当阅读《威尼斯商人时》,安东尼奥对朋友的帮助显示出他对朋友的热心与真诚,夏洛克则是粗暴、残忍的。在《哈姆雷特》中,哈姆雷特最突出的性格特点便是忧郁,而从他那段最经典的独白“生存还是毁灭”[10]第三幕第一场中则看出他性格中的迟疑。这些突出的性格特点是莎剧人物性格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是最容易让人以偏概全的地方。在谈到约翰·福斯塔夫时,大多数人会认为他是好吃懒做、贪婪、挥霍无度,而莫里斯·莫根却看到了他“高度的机智与幽默”、“头脑的敏锐与天生的充沛精力”,“在社交界极受欢迎”[6]17-18。虽然莫根的性格批评是印象主义式的,但他对福斯塔夫颠覆性的认识却给了批评家们一个新的认识角度,那就是莎剧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与矛盾性。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观点来说,就是不仅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奥瑟罗》中,常常出现各个人物用“正直的伊阿古”来评价伊阿古,虽说伊阿古并非真的正直,但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伊阿古是一个十分擅长社交的人,他的性格容易获取别人的信任和肯定。主人公奥瑟罗在事业方面表现得十分勇敢、果断、正直,正是这样的性格特点帮助他这个黑皮肤的摩尔人在一群白人中获得了尊敬与荣誉。苔丝狄蒙娜与伊阿古的妻子艾米莉亚相比,性格却软弱得多,当她遭受奥瑟罗的侮辱与怀疑时并没有奋起反抗,是导致她死亡结局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奥对待夏洛克的态度却反映出狭隘的种族偏见,他性格中的热心与真诚是带有种族主义的。他曾对夏洛克说:“我恨不得再这样骂你、唾你、踢你。”[10]第一幕第三场他对夏洛克的粗暴言语与态度可以反映出他性格的残酷。而夏洛克虽然对安东尼奥的态度十分残忍,但他对自己的民族却忠贞不贰,他用残忍的手段反抗的是他人对自己民族和信仰的侮辱,从这一点看,夏洛克的性格中具有很高贵的品质。在《哈姆雷特》中,当哈姆雷特误杀波洛捏斯时,其实他也是非常果断与残忍的。

通过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原理看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性格,可以更好地解释莎剧中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同时认识到性格中矛盾对立的两方面是动态、不均衡的,并且具有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所以莎剧中很多人物因为性格的主要方面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而走向了悲剧性结局,如麦克白性格中的残忍在最后引起了众臣的讨伐。当然,性格并非莎剧中影响人物命运的唯一因素,但一定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正如维多利亚时期的莎评家布拉德利所说:“当悲剧发展到它的结局的时候,我们强烈地感觉到,痛苦和灾难是人物行为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而这些行为的主要来源就是性格。”[11]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矛盾的两方面并非绝对的对立,而是对立统一、相互联系、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莎剧中的人物性格是善恶共存的真实、丰富的性格,其中许多人物也因为性格中善恶因素的不均衡而走向善恶的两端。艾思奇在他的著作《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中表示:“只有认识了双方相互转化的条件,才可能在客观情况许可的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事物向有利的方面转化。”[12]在以往的辩证法中,哲学家们也探寻过矛盾双方转化的条件,普遍的看法是一方过盛就走向另一方,如中国常认为的“阴盛阳衰”“物过盛则当杀”“盛极必衰”“乐极生悲”,西方康德的“二律背反”等;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对这一点的讨论显然更加深刻、复杂,面对不同的情况所需要的条件是不同的。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活的灵魂是对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13]。研究莎剧人物性格矛盾中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间的联系与转化条件,对莎剧的教育意义具有重要作用。以伊阿古为例,倘若他能具有较高的伦理道德意识,能理性地控制住自己内心的欲望,那么他便能很好地控制自己内心的邪恶,以他善于外交的性格或许能为他在交际圈获得一定的地位,赢得更多人的尊重与信任。

四、普遍的人性与莎士比亚戏剧中人物性格的普遍性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14]。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原则。在莎士比亚戏剧情节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人物矛盾的性格及其矛盾性格之间的斗争与此消彼长的波动。无论是在莎士比亚的喜剧、悲剧、历史剧中,还是在戏剧的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身上,我们都可以发现人物普遍存在的矛盾性格。在莎士比亚的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女主人公鲍西娅聪慧、勇敢,但她在法庭上对待夏洛克的态度以及满口称呼夏洛克“犹太人”的言语,却可以看出她性格中的那种偏见。在悲剧《麦克白》中英勇、忠诚的主人公麦克白将军也有心狠、残暴、邪恶的一面。在历史剧《亨利四世》中,做事果决、凶狠的亨利四世国王会在因罪恶感而失去睡眠时感叹:“啊!偏心的睡眠!你能够在那样惊险的时候,把你的安息给予一个风吹浪打的水手,可是在最宁静安谧的晚间,最温柔舒适的环境之中,你却不让一个国王享受你的厚惠吗?”[10]下篇第三幕第一场在莎士比亚戏剧中,不仅主人公身上会体现出这样的矛盾性格,次要人物身上同样可以发现矛盾的性格特点。以《麦克白》中的班柯为例,班柯在戏剧中一直表现出来的是他忠诚、正直的一面,但他在第二幕第一场以及第三幕第一场中说过的两段话不容忽视。他说:“催人入睡的疲倦,像沉重的铅块一样压在我的身上,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想睡。慈悲的神明!抑制那些罪恶的思想,不要让它们潜入我的睡梦之中。”[10]第二幕第一场“要是她们的话里也有真理,就像对于你所显示的那样,那么,既然她们所说的话已经在你麦克白身上应验,难道不会成为对我的启示,使我对未来发生希望吗?”[10]第三幕第一场从这两段话中可以看出,班柯性格中也有贪婪、罪恶的一面,倘若他没有那么早被麦克白杀死,或许他也会和麦克白一样在弑君篡位的道路上“涉血前进”[10]第三幕第四场。所以在莎士比亚戏剧中普遍存在着矛盾的人物性格,正如浪漫主义批评家威廉·赫兹列特(William Hazlitt)在《关于英国诗人的讲演》中讲到的:“莎士比亚的心灵的突出特点是他的普遍性,是它和所有他人的心灵交流的能力……他是世上所可能有的最最不自私的人……他的天才平等地照耀着善恶、贤愚和贵贱。”[15]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很好地解释了这一矛盾的普遍性。

很多人在研究莎士比亚戏剧时都发现了莎剧人物中的普遍性,在《歌德谈话录中》歌德曾说过:“莎士比亚已经竭尽了全部人性的所有方面,它的高尚之处与卑劣之处。”[7]20莎剧中的普遍性不仅是人物身上普遍存在的矛盾性格,还是人物性格与真实世界中的人之间的普遍联系。恩格斯说:“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16]莎士比亚戏剧中人物善恶、好坏的对立统一性格正符合现实世界中人的形象,莎剧中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普遍人性与中世纪时期以及文艺复兴早期流行的道德剧非常不同。文艺复兴早期的诗人斯宾塞的《仙后》也是一部著名的道德书,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单一、简单,基本上每个人物都只符合某一种具体的道德品质,从而显得不太真实。在西方早期的文论中,亚里士多德曾在《诗学》中花过大量的篇幅讨论人物性格的刻画,归结起来便是人物的性格应当与其性别、身份、地位、言行等相一致[1]112。贺拉斯与布瓦洛则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上更进一步对性格刻画做了严格的规定,其非常著名的一条规定便是贺拉斯在他的《诗艺》中谈到性格与人物年龄时所做的规定。他说:“我们不要把青年写成个老人的性格,也不要把儿童写成个成年人的性格,我们必须永远坚定地把年龄和特点恰当配合起来。”[8]143贺拉斯与布瓦洛还做过很多类似对性格的刻板规定,导致很多后世作家在刻画人物性格时都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从而使笔下的人物显得不那么真实。莎士比亚显然是一个勇敢的革新者,他笔下丰富、复杂、矛盾的人物性格就像一面镜子,让读者在其中看到了真实的自己。

莎士比亚笔下那种具有普遍性的人物性格不仅要归结于其深刻的洞察力,还要归结于他所生活的那个伟大的时代。在欧洲中世纪教会统治的黑暗时期,人们受到各种清规戒律与禁欲主义的束缚,而不愿意面对自身对美色、财富、权力等世俗性物质的向往,总认为那是邪恶的,因此很多作家书写道德剧,来呼吁人们放弃世俗性的欲望而严格要求自己,从而使自己来世能进入天堂。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们越来越不满于教会的黑暗统治,以及13世纪在欧洲大规模暴发的黑死病动摇了欧洲人对上帝的信仰,人们从黑死病大死亡体验的高度对生之价值做了重新肯定。劫后余生者从他人的死亡恐惧中唤起了对自我生命存在幸福的追求和对生之权利的百般珍惜,于是不失时机地追求现世享乐便成为人们的生活信念,歌颂人生、申扬人权成了新的社会观念[17]。克里斯托弗·马洛的《浮士德博士的悲剧》以及莎士比亚的戏剧都是文艺复兴时期盛行的人文主义思想所催生出来的产物。在《浮士德博士的悲剧》中,马洛对浮士德博士的各种世俗性欲望进行了浓墨重彩的大胆描写,这一善恶天使共存的人物形象正体现出人文主义者对真实人性的关注,只是浮士德博士的悲剧性结局并未脱离道德教化的影响,在该剧中勇敢表达世俗欲望的浮士德依旧遭受了毁灭性的惩罚。莎士比亚戏剧在这一点上相对于马洛更有进步,他的戏剧脱离了简单的道德教化,更加专注于刻画普遍的人物性格。在莎剧中穷人与富人、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性格,并不会因为身份、地位不同而天差地别,在人性之中没有绝对的天使,也没有绝对的恶魔,这样的人物是真实的、贴近现实的人,这种精神正是人的可爱、可贵和可敬之处。正如亨利五世在化装微服私访时对士兵所说:“皇上也是一个人,跟我一样。”[10]312他还拿口耳鼻舌身等生存所必需的环境来打比方,说他们都是赤条条不无不同的人。说到精神的时候,则显出了不同。感官本能是生物共有的,精神境界则有不同。这里透露出人格与道德在同一主体上体现出的人性和神性、兽性。如果从斯芬克斯因子伦理角度来看,其中有人性因子,也有兽性因子[18]。前者是美德的部分,后者则是主邪恶的部分,而每一个人都是这两种因子的合体。其中的两种矛盾也是对立因子,有时候此消彼长,有时候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2)中西方都持一种观念,英雄、帝王等在人格上更高人一筹。不仅乔叟的笔下众生相显露,诗人斯宾塞精心设计,精雕细刻,甚至到了最后成了一个残篇的形式留下来的巨著《仙后》,把人分成各种等级和类型,其中在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方面的体现就各具特色。哈姆雷特在两个国王的对比方面特别暗示,美德至善者是王。在中国,古代把帝王天子称为“君子”,把其余百姓臣民称为“小人”,也表现出这种认识倾向。。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原则和机制就是对这种因子波动与冲突以及兼含善恶或善恶同体的辩证体现的形而上地发现和推导。具象来说,也就意味着莎剧中的人物与现实世界中的人之间具有普遍的联系。受现实社会和真实人性的影响,莎士比亚通过他的洞察力,刻画了一个个真实、生动的人物,与此同时,这些人物像一面镜子,人们从中看到了自己,能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更重要的是认识到一个辩证、动态、同体的善恶体系。

五、结语

在以往莎士比亚人物性格批评的研究中,很多批评家忽略文学批评中性格这个范畴,没有用一个具体的研究方法和评价机制来探索这些人物的性格,甚至有的批评家如柯勒律治和赫兹列特会在研究莎剧人物性格时忽略了文学的虚构性,将戏剧人物当作现实中的人物来研究,有时还会脱离文本的具体情境而依靠想象来批评,这样的做法导致以往的性格批评常常流于印象主义与主观主义层面,对人物性格的评价不具客观性和科学性。本文通过探究心理学与文学批评中对性格研究的各种理论发现,在文学中所讨论的性格不同于心理学上的性格,文学中的性格更像一个总体性范畴,具有整体性与感受性,但不能完全忽略心理学的研究,因此性格这一术语在文学批评中的使用范畴应当是可以用来进行道德评价的人物言语、行为特征,文学作品中的性格批评也应当以具体文本情境中人物的具体言语与行动作为依据和评判标准来研究。

根据以上界定的适合于文学批评的性格范畴与性格评价机制来研究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性格,可以发现莎剧中普遍存在着矛盾的人物性格,无论是在喜剧、悲剧、历史剧中,还是在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身上,都可以发现这种普遍存在的矛盾性格,且人物性格中矛盾对立的两方面并非处于一种静态平衡的状态,而是随着情节的发展处在一种不断斗争的此消彼长中,如麦克白的性格是从最初的忠诚、勇敢,逐渐变为以残暴、凶狠为主要方面的矛盾性格。莎剧人物中这样一种矛盾性格的运行机制正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原则。以往也有许多批评家发现了莎剧人物性格中的矛盾性,并未有人将此上升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层面来讨论。从这一点来看,本文为莎剧中的矛盾性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另外,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性格不仅符合对立统一原则中矛盾的普遍性原则,还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的普遍联系规律。莎士比亚戏剧中善与恶、好与坏对立共存的矛盾性格构成了一种多姿多彩又充满辩证机制的可塑性价值,使得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体现出真实的人文主义情怀,这是对近现代莎士比亚批评中普遍性原则的一种有新意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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