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火灾调查物证的提取
2021-03-24程永昕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1年2期
分类号 D631.6
摘要:简要介绍火灾调查物证提取前注意事项,火灾物证提取工具及辅助器材和材料,分别介绍液体样品的提取、固体样品的提取、烟尘样品的提取、电气物证的提取。
关键词:消防;火灾调查;火灾物证;物证提取
火灾物证样品提取前应通过进行现场拍照、录像及勘验笔录等方式进行固定,确定物证提取的部位、原始状态,并应填写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提取人应熟悉取样工具的性能,操作应细致,不应破坏、损坏、遗失痕迹,取样时应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在样品上签字。
火灾物证提取前,应对整个火灾现场进行详细的勘验,根据起火初期燃烧发展特征,在确定的起火部位、起火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取。对经现场调查确认不在起火部位或与起火原因无关的,不作为有效物证,无送检鉴定必要。痕迹样品的提取应具有针对性和选择性,要按由电源侧到负荷侧或负荷侧到电源侧顺序进行。物证提取前要认真核实,确认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起火前的状态,包括使用情况和所处位置,防止误将以往发生电气故障的残留痕迹作为物证提取。
一、火灾物证提取器材
包括下列工具:镊子、钳子等夹取类工具;剪刀、手术刀等等剪割类工具; 锯子切割机等切割类工具; 毛刷、铲子、钩子、锤子、筛子、扫帚等清理类工具; 磁铁等吸附类工具。物证提取辅助器材和材料包括下列器具材料: 放大器(带照明,放大倍数为4倍以上); 照明灯具;抽气泵、注射器、采样器、气囊等气体取样器材; 脱脂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