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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

2021-03-24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工程学院课题组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2期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徐州工程学院课题组

摘 要:公益诉讼制度是一项能够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设计。从法理表达、法律目的、民间立场和司法需求来看,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具有正当性。应当结合实践,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原则,将公共安全与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农业农村发展、金融证券、通信网络等公共服务、国防军事等领域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并做好以上领域公益诉讼探索的辅助保障,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 新领域 正当性 范围

如何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关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尽管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在法律规定的“4+1”领域取得积极成效,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可预期地扩展,积极回应时代需求,努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正当性

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趋势要求解决制度的正当性。“正当性”(legitimacy)的基本内涵是:某事物具有被相关人员或社会成员认同、信任、接受或支持的属性。[1]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是否具有正当性,不能进行独立解释,应当从法理表达、法律目的、民间立场、司法需求的合理性来综合诠释。

(一)法理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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