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负责任的数字公民
——国际数字公民教育政策文本的多维比较
2021-03-23王佑镁宛平柳晨晨
王佑镁,宛平,柳晨晨
(温州大学大数据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浙江温州 325035)
互联网时代,虚拟世界与现实空间共存,数字公民身份受到关注。数字技术给教育发展带来诸多机遇,同时也需要教育者关注数字公民伦理道德教育。国外数字公民研究起步较早,许多政策文本中提及数字公民教育相关内容。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曼谷办事处于2015 年发布的《安全负责任地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培养数字公民——亚太地区现状回顾》(Fostering Digital Citizenship through Safe and Responsible Use of ICT——A Review of Current Statu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 as of December 2014)[1],以亚太地区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不合理应用为例,从教师、家长和学习者的角度提出安全、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2016年,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echnology in Education,ISTE)发布《ISTE学生标准》(ISTE Standards for students)[2],强调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育技术教育。欧洲委员会教育政策与实践指导委员会于2016 年发布《数字公民教育项目》(Digital Citizenship Education Project)[3],帮助儿童获得积极、负责任地参与数字社会所需要具备的能力等。本文通过对国际七个数字公民教育政策文本进行多维比较,试图把握国际数字公民教育新动向。
一、数字公民教育的内涵
数字公民(Digital Citizenship),是应用数字技术在各级团体中积极并负责任地参与终身学习的人。现实中,公民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然而,在数字时代,公民身份跨越了线下和线上世界。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发布的《ISTE学生标准》(2007版)指出:数字公民应了解与技术有关的人类文化和社会问题,倡导并实践安全、合法和负责任地使用技术,展示积极使用技术的态度、终身学习的责任,表现数字公民的领导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