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合”言语交际的语用含义及必要性研究
2021-03-22杨渝旸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杨渝旸
(浙江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言
什么是“合作”?古语云:“杀之利。逐之,恐构诸侯;以归,则国家多慝;复之,则君臣合作,恐为君忧,不若杀之”[1]。随着时代的发展,个人逞英雄似乎越来越不被提及和褒奖,人们更愿意相信集合多人的智慧和力量才能达到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效果。从古至今,“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思想深深地扎根在人们心中,古有君臣合作致国昌,现有人人合作促双赢。可见,合作是促进双方达成目标的必要条件。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会话交流自然也需要双方秉承合作的态度才能促成预期的交际目的的达成。美国语言学家格赖斯早在1975年就提出了著名的交际“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2],意即在一次谈话及其各个阶段中,交谈的参与者应该达成一定的默契,努力配合,合作完成交谈,否则交际就会走向失败。但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交流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墨守成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趋势,而这种改变日渐成为交际主流,很多会话交际会偏离合作的轨迹,现代交际方式也不单局限于言语与言语之间的交际了;年轻人可能更多愿意选择的是言语+表情包式的交际,甚至是表情包与表情包的交际。
国内外学者从心理学、语用学、文体学等诸多领域对交际理论展开了深入的学习和探讨。McCornack[3]的信息调节理论(Information Manipulation Theory)认为违背合作原则中诸准则的话语可能是欺骗性话语,这显然具有片面性,但他并未对此加以区分,除了非真实性话语,在会话者的交流中还出现了很多模糊性而非欺骗的表达,这些对交际的顺利进行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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