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分析
2021-03-16胡含阳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4期
关键词:事业单位
胡含阳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也正在不斷深化。为了使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财政部出台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不小的改变。事业单位在实施新制度的过程中,难免在与旧制度的衔接上出现问题,研究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意义重大。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制度衔接问题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1.04.001
[中图分类号]F81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1)04-000-02
1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制度衔接概述
1.1 新旧制度衔接的要求
2017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了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明确要求全国的事业单位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制度。在新制度实行之前,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以会计核算为主要收付方式,部分业务也会采用权责发生制。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实现双基础、双功能、双报表,新旧会计制度的良好衔接,是新制度能够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衔接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①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算工作;②及时关注财务信息中出现的变化和调整,并且分析其中变化的原因,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还需要重视其中产生变化的项目,并且制定行之有效的策略,做好会计结余类科目的转接工作;③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可能性进行综合
评估。
1.2 新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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