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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后官营制片厂内“进步”电影叙事研究

2021-03-15张娟

创作评谭 2021年2期

张娟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官营电影机构借助垄断地位所积聚的资源力量,在出品一批为国民党政权服务的正统电影外,由于进步力量和商业力量的渗入,“进步”电影、商业电影也均有发展,形成三足之势。其中,尤以“进步”电影成就最为突出。与民营电影公司出品的“进步”电影共同承担起抨击黑暗、唤醒民众、呼吁民主、启发人文的使命。本文对官营电影公司内的“进步”电影进行研究,主要以“中电”的创作为个案,在战后语境中分析其叙事的进步性以及复杂性。

一、语境:战后官营电影公司发展及“进步”电影创作

(一)战后官营电影公司。战后,国民党官营电影机构对日偽军电影产业进行接收,官营电影产业得到发展壮大,形成“中电”(中央电影摄影场,后改名中央电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制”(中国电影制片厂)、“中教”(中华教育电影制片厂)、“农教”(中国农业教育制片厂)、“长制”(长春电影制片厂)等。其中,“中电”作为战后接收主体,得到最多实惠,发展为当时中国规模最大、拥有最强实力的制片机构,由三个厂构成,一厂、二厂在上海,三厂在北平。

伴随着官营电影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政治上国民党日益失势,社会文化的多元价值取向,电影进一步商业化,官办公司内部发生变化。首先,商业化因素进一步生长。1947年4月,“中电”改制为中央电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虽然改制后行政上仍归属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但“股份制的经营方式不仅有了私有资金的参与,管理上也采取股东会议的形式,与原来的政令方式迥然不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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