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新冠肺炎(NCP)治疗期药品不良反应分析
2021-03-12王双艳黄德红王春国
王双艳,黄德红,王春国
(1.襄阳市中医医院,湖北 襄阳 441000;2.北京中医药大学 科研实验中心,北京 100029)
2019年12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大规模爆发,截至2020年4月26日24时,据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累计报告确诊病例 82 830例[1]。2020年1月22日,我院被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第一批设置发热门诊和定点救治的医疗机构[2]。
广义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本研究对2020年2月NCP期间,我院隔离病区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ADR)的上报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和总结,了解我院ADR分布情况,为临床合理、安全用药提供参考,以减少类似ADR的重复发生。
1 资料与方法
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9日,本研究收集到我院感染病区药品不良反应共计14例,并上报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本研究根据上报情况,对药品不良反应所涉及的患者性别、年龄、药品名称、给药途径、溶媒用量、疗程、临床表现等情况,进行了分类汇总。
2 统计结果
2.1 ADR报告类型
发生ADR的14个药品,ADR报告类型分布为:已知,一般为13例(占92.86%);新的,一般1例(占7.14%),涉及药品为氨茶碱注射液。
2.2 发生ADR患者的性别、年龄分布情况
14例ADR中,男性患者6例(占比42.86%),女性患者8例(占比57.14%),女性患者略多于男性患者。
年龄分布情况为:年龄最小6岁,年龄最大93岁;年龄<18岁2例,年龄18~40岁2例,年龄51~60岁5例,年龄≥60岁5例。
2.3 发生ADR的药品名称及ADR发生率
14例ADR涉及9个药品,根据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9日在新冠肺炎期间药品的使用情况,计算该药品实际不良反应发生率,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