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单位社区再造的治理路径研究
2021-03-11李佳
行政与法 2021年2期



摘 要:社会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我国城市单位社区是城市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地制宜探索城市单位社区治理模式有利于完善城市社区建设、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成都市L社区为破产企业单位社区,其治理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社区再造为路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良性治理模式。但现阶段仍然存在社区空间利用率不足、市场化机制缺位、“单位人”动员作用有限、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等问题。本文基于实地调研的数据资料,结合社区治理的基本原理,探讨破产企业单位社区向新型城市社区转型的实现路径,即提高社区资源整合度,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减轻居委会行政负担,以提高破产企业单位社区的治理能力。
关 键 词:破产企業单位社区;社区再造;党建引领;社区自治;共建共治共享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2-0102-11
收稿日期:2020-05-08
作者简介:李佳,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地方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受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编号:fzsh2018cx-21。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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