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试点问题解析及对策研究
2021-03-11潘红艳
行政与法 2021年2期
摘 要:巨灾保险试点运营以来,在取得了一定的巨灾风险管理成效的同时困难也不断出现,因此,如何进一步推行巨灾保险,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论述以巨灾保险转嫁巨灾风险与自助、互助、公助的理念相契合,巨灾风险之“公众性”和“社群性”决定了巨灾保险政府介入的必要性和有限性,巨灾保险与大数法则的矛盾及其化解,巨灾保险试点运营存在的问题与政府介入的维度、方式及回弹性的基础上,对推行巨灾保险提出以下对策建议:设立“巨灾保险救助基金”和“巨灾储备金”并采取三级联保方式;推广和创新巨灾保险产品;通过扩大试点范围和强制保险等措施,解决巨灾保险试点运营存在的具体问题。
关 键 词:巨灾保险;巨灾保险试点;巨灾风险;政府介入;大数法则
中图分类号:F84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2-0082-10
收稿日期:2020-11-20
作者简介:潘红艳,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商法、保险法。
引 言
2014年以来,深圳、宁波、云南、四川、广东、黑龙江等地相继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巨灾风险管理成效。然而,在试点运营过程中,问题和困难不断出现:“政府面临较大财政负担”“试点范围较小导致风险无法有效分散”。问题指向清晰可见:在无风险发生年份,有些地方政府要求保险公司将收取的部分巨灾保险的保险费用于改善民生、扶贫等,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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