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经营背景下劳动监督对营林质量的影响研究:来自南方集体林区三省规模户的实证数据
2021-03-10薛家依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21年1期
朱 臻,薛家依,宁 可*
(1.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浙江临安311300;2.浙江农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浙江临安311300)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或非农部门转移。近年来,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年均增长率始终保持在0.6%,到2019年末农村外出务工人数更达到了1.74亿[1],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带来了山区营林劳动力的稀缺[2]。在南方集体林区,大量丘陵山区地形导致机械对劳动力替代率低,营林生产仍需要投入大量农村劳动力,而家庭劳动力的稀缺造成现有营林主体需要通过大量雇工的方式来从事营林生产。与此同时,随着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流转改革的推进,林地开始由分散化的家庭生产向规模化经营转移,在南方集体林区部分农户通过林权流转和承包经营成为了规模经营主体,实现林地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3]。规模户必然需要大量林业雇工来解决家庭劳动力供给不足,保障营林的生产效率[4-5]。
营林质量的高低,一方面直接影响经营主体的最终产出收益,另一方面也直接关系森林“双增”目标的顺利实现。然而,在规模化经营的背景下,雇工劳动的大量增加则进一步影响经营主体营林质量的有效提升,影响规模经济的产生。在团队生产中,如果对劳动的监督和衡量是不完备的,团队成员往往会产生“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由此引发“道德风险”问题[6]。尤其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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