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改革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2021-03-08卢文
科学与财富 2021年3期
卢文
摘 要:2019 年 1 月 1 日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正式实施,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史上的一次大变革,让很多人享受到了减税红利。但任何改革都是一个探索的过程,本文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为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实践; 问题; 建议
一、导言
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为“个税”),是对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收入额,扣除一些法定费用后的余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税款计算。我国自1980年第一次征收个税到现在已进行了7次修正,之前的修正大多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新个税改革一是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按年计税,按月累计预扣预缴;二是新设了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更加符合我国实情,但新个税法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我国个税法仍需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新个税改革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个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缺乏严格核验
由于我国长期使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工作单位的纳税人依靠单位代扣代缴个税,对申报缴纳个税过程参与度极低甚至零参与。然而有的个税扣缴义务人因代扣代缴流程复杂,操作繁琐,不进行代扣代缴或者在代扣代缴过程中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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