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休谟法治思想的阐释及其对法治现代化的启示

2021-03-08吴玉姣

武夷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人性

吴玉姣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福州 350108)

在中国的学术界,学者们对休谟哲学的阐释与研究一般聚焦于休谟对人性的思考,或者休谟哲学的知识论,还有一些学者对休谟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思想做出研究,学术界对休谟法治观念的研究与探讨并不多。①休谟从经验主义的原则出发,并结合自身的理性思考,通过对人类特性的多维度的深刻洞察,阐述和建构了他的政治哲学和法治哲学思想,并做出深刻的论证,由此,休谟的法治观念在法政思想史中有其自身的特点与绚丽光芒。在对人性的思考的基础上,休谟从多个维度论述了他的法治思想。笔者试图描绘和展现休谟的智慧,同时,对于人类政治社会的法治建构来讲,休谟的思想会给我们很多有意义的启发。

一、休谟法治思想的人性论基础

休谟的法治思想根植于他对人性的思考,其在人性方面的哲学观念和古典时期自然法的人性观念并不相同,他对人性的思考在很大意义上决定了他别具一格的法治观。人类是否拥有一个统一和共同的形而上人性基础呢?休谟并不反对人类人格同一性的思想,但与大陆理性主义不一样的是,休谟并不把那种同一性当成是真实存在的,而认为它只是人类想象力和记忆所产生的。“我们对一个经过一段设想的时间变化而依然保持不变且不间断的对象,有一个明确的观念,对于这个观念我们称之为同一性观念。”[1]通过归纳和总结我们所观察的现象,会发现人的行为存在某种规则性,每个人的思考方式、对事物的认知、性格等方面虽然存在差异,但并不能以此认为人的行为就是绝对因人而异或毫无规则的[2]。……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人性
“狗通人性”等十一则
《康巴》:时代大裂变中的人性思考
逼近人性
人性的偏见地图
“我不”方显人性温度
婚姻的尽头,藏着人性的底色
对人性的重新审视与反思:论荒诞川剧《潘金莲》
功能与人性
法律的人性基础
大学生人性养成教育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