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结构调整:农村社区化的另一种路径
2021-03-07徐声响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徐声响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浙江 温州 32501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传统的农村社会治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这种变化,逐渐显现出其缺陷和弊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而在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的指引下,“城乡社区衔接作为一种国家规制选择”[1]154,得到了各个地方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化作为传统乡村共同体到现代城市社区的衔接方式,成为了当前我国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普遍选择。
一、从分散到集聚:农村社区化的基本逻辑
农村社区化治理面向的是一个日益分散的农村。从产业角度看,过度分散的土地,过度分散的经营,不仅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难以容纳大量的农村人口就业。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与资源不断往城市集中。另一方面,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存在,农村所获得的公共服务等投入却远远落后于城市。同时,在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传统内生封闭性乡村共同体在市场、国家权力等外部性因素渗透下,不断被开放并逐渐瓦解,导致农村社会结构不断分化。而在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冲击下,构成农村社会行为的价值认同基础亦遭到解构,乡村传统文化日渐消散[2],空心化、碎片化、分散化的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
在农村社会治理上,我国经历了传统社会以宗族组织为载体的“宗族治理”,新中国成立初期以行政村庄为基础的“村庄行政化治理”,人民公社时期以社队为基础的“社队制治理”,村民自治时期以村庄为基础的“村庄集体化治理”四个发展阶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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