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用的重要论述研究
2021-03-07储著斌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群众
邓 锐 储著斌
(1.江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56; 2.中南民族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尤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2月,我国累计向贫困地区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1]。正因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不懈努力,尤其是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了先锋队和带头人的作用[2],我国脱贫攻坚工作才能取得全面胜利。
一、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头雁和火车头,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作用就是牵住了脱贫攻坚工作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并强调通过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来提高脱贫攻坚效果。
(一)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2014年10月10日,习近平《在首个“扶贫日”之际作出的批示》中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给予特殊的关注和关爱,履职尽责,加大帮扶力度,注重精准发力和因地制宜,通过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使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好日子[3]。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在《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强调,党和国家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干部要心无旁骛、聚精会神做好扶贫工作,带领广大群众通过自力更生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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