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现状及其对策研究
2021-03-06蔡丽娟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科技
蔡丽娟
(福建农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福建福州 350002)
一、引言
我国从1999年起对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先后颁布实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但是科技奖励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先后于2003年、2013年修订了《条例》,2004、2008、2015年三次修订了《实施细则》,对如何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不少研究人员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1][2][3][4],这些研究对于科技奖励制度的完善起了有力的促进作用。福建省作为中国最早的开放省份,也是科技、经济最有活力的地方之一,于2002年颁布实施了《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在《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指导下,根据福建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而制定,实践中也在法规的框架下进行了大胆创新,取得显著的成效。文章拟就对福建省科技奖励实践的经验与创新进行分析,提出对福建省科技奖励制度创新的思考。
二、福建省科技奖励的现状
(一)福建省科技奖励运行的程序
到2020年,福建省科技奖励工作已进行了近19年,即《办法》已实施了近19年,其中2017年对办法进行了部分修改。福建省科技奖励工作是在《办法》的指导下,同时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福建省每年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运行的程序是由省奖励办受理各单位提名的科技奖励项目,经形式审查后公示,并送外省专家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划定授奖入围项目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按比例确定一、二等奖的授奖入围项目并进行二等奖以上项目的复评答辩,在确定了二等奖以上项目后对一等奖授奖入围项目进行最后的终评答辩,并由省科技奖励委员会会议确定科技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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