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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售条款与债券违约风险关系研究

2021-03-04廖尧

区域金融研究 2021年1期

廖 尧

(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广西 柳州 545001)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含有可回售权债券发行数量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激增,但其违约率也呈现高增长态势,违约数量从2014年的4只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137只,占非金融企业违约只数的58.55%。从世界金融史看,含有可回售权债券发行活跃时间段往往都存在较大金融不确定性和金融风险上升,自19 世纪以来发展中国家就开始发行可回售债券,其中巴西在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发行可回售债券达到该国顶峰,此后1997~1998年分别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和巴西境内货币危机,债券利率大幅上行,直接导致投资者纷纷提前行使回售权,企业被迫在最糟糕的时点提前偿还债务,或因资金紧张违约,导致危机进一步恶化。《惠誉:可回售债券对中资企业构成融资风险》指出中国可回售债券存续总量占全世界的三分之二,且含可回售条款的债券占全部非金融企业债券的20%,国际平均水平是4%。当前我国可回售债券的高增长和高违约可能暗含着我国金融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上升苗头的信号,值得将研究视角转向该种赋权债券。尤其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脆弱性和波动性增加,市场流动性宽松,银行大量投放贷款、企业发债偿还旧债等暂时缓解企业流动性压力,但也为风险延后累积埋下隐患。因此,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含可回售条款债券的选择机理、违约概率及造成违约的影响因素,通过与普通债券违约情况的梳理对比,增强对赋权债券违约情况的认识,并论证本文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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