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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履职的现状及问题

2021-03-03朱卉昱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1期
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朱卉昱

[摘    要] 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老年人的数量逐年增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应运而生。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最核心主体,发挥着主导作用。文章分析了现阶段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中政府履职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了完善政府在此服务体系职责履行的相关对策,以期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相关参考。

[关键词] 社区养老;政府履职;服务体系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21. 01. 082

[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21)01- 0199- 02

1      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概念

根据官方定义,城市社区老年人护理服务是指依靠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清洁服务、康复护理和服务的集中组合服务体系[1]。通过建立专业的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和生活上的帮助。不仅如此,社区养老体系的建立也能够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缓解中国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

2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履职的现状

城市社区养老是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重点,是受益群众范围大,节约成本的一种养老方式。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政府在其构建中处于主导地位,推出了一系列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和举措[3]。

2.1   有针对性地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针对老年人不愿离家养老的意愿,政府推出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政策。随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老年人可以在自己的家中生活,衣食住行都很方便。如果需要家政服务时,可以拨打服务热线,对于有特殊疾病需要专门服务的老年人,养老中心给每位老人配备了爱心手环等智能设备,当遇到突发情况,可拨打服务热线,及时救助。

2.2   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

社区养老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社区白天提供日常照顾服务,并设有聊天、锻炼身体的场所,建立老年人之間的交流平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还会定期举办文艺汇演等活动,使老年人的生活丰富多彩,身心愉悦。

2.3   减轻子女负担

随着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政府、社区、志愿者组织在生活区附近建立了很多方便老年人日常生活的设施,老年人足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很多社会福利。政府还将向贫困的老年人提供财政补贴,减轻其子女的经济负担,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造福人民。

3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履职存在的问题

3.1   政策和法律系统不完善

我国社会老龄化日益严重,但是关于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此,急需立法机关和政府出台关于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全面规划养老机构的相关服务、护理、费用,还需明确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的相关职责、权利和义务,保证社区化养老服务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促进长期健康有序地发展。

3.2   政府角色定位不准,职责不清

政府职责的定位不准,导致在一些方面并未发挥其职能,导致服务滞后。由于各个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明确,以及社区养老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机制尚未形成。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存在诸如分散资源和资金使用不均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合。另外因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没有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也无法判断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成本和效益[4]。因此,社区养老服务存在供需矛盾。

3.3   没有充分凝聚社会力量

在建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作为牵头方,没有对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起到引领带头作用,也尚未聚集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行业协会是社会力量的一种重要参与形式,作为中间组织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老年协会在很多地区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政府对于协会的支持力度不足,投入的人力和物力有限,使得很多老年协会的工作流于形式。

3.4   标准化和信息化的落后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在供需方面出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因为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同,导致了政府对社区养老的财政投入存在差异性,资金的短缺直接导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不同,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区养老服务的满意度有所差异。一些地区的服务实践表明[5],社区养老机构往往需要筹集大量资金,而社会组织难以管理资金。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化、数字化技术飞进千家万户,老年人对现代化生活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在满足物质生活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精神需求。而现实中,社区养老只是单纯地满足了老人的物质需求,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心理疏导上缺乏必要的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内心丰富充盈的心理养老需求。

3.5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政府监管缺位

许多老年人不愿接受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原因是因为他们对服务质量不满意,因此希望政府可以投入更多精力来监督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当前,用于评估社区养老服务和提供监督的指标还不完善,并且存在评估和监督的盲点,以及服务业的社会效益,成本核算和服务质量评估既麻烦又不确定,政府目前尚无科学标准来验证社区养老服务的购买价格和有效性[6],导致政府缺乏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督,没有系统的判断标准和评价体系。但是,作为社区家庭护理服务系统的领导者,政府拥有绝对的权威和绝对的强制力,它承担着监督的必然责任。

4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履职的优化策略

4.1   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相关政策宣传

政府应加强宣传,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从法律上使公众理解和接受社区养老服务,并且积极参与社区养老建设。一方面,一套完整、规范的政策可以指导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的发展,另一方面,该政策应明确每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每个主体的责任范围应明确,应建议各个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协调并不断完善立法系统。在政策宣传方面,政府需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宣传平台,加大对社区养老的宣传力度,并使社会了解当前的社区养老的相关法律与政策。

4.2   整合各种资源,合理规划城市社区养老服务

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应发挥着引导和扶持的作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需要多方配合,地方政府、相关公共部门、社会志愿者组织等应配合参与,共同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7]。对于自身的角色,政府需要准确定位,要给予其他相关部门政策与资金上的配合,同时要保证各参与主体的自主运转,不过分干预其他配合社区养老部门的具体事务,充分利用相关资源,充分整合,对所辖区域的养老服务建设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同时还应积极宣传社区志愿者政策,调動社会志愿者力量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来,建立科学的志愿者服务管理机制。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中有整体和长远规划,比如政策的实际操作规划,要把养老服务落到实处。

4.3   培养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现阶段,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缺少专业人才团队,许多服务人员尚未接受专业培训,知识水平较低,他们一般主要由下岗工人组成,服务人员的等级制度参差不齐,导致对老年人在家中照料的服务质量好坏不一。社区家庭护理服务仅提供老年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护理服务,缺乏专业心理疏导人才,导致老年人在家庭护理过程中缺乏幸福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必须由专门从事此类行业的人才推进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日常护理、医疗等基础专业知识,以确保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对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人,应根据特定项目对服务提供者进行等级和类别的区分,运用科学的管理规范、培训标准来培养专业化人才。

4.4   政府应履行监督和管理责任

政府有效履行其监管职责是保证社区养老服务长期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政府监管职能不限于根据国内养老金政策制定科学和运营的监管标准,还应在以下领域履行具体的监督和管理职责:第一,建立第三方监管机构,主要在资金、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第二,成立社区养老服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管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该部门还应起草和实施相关政策,包括制定各项政策规划和组织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等;第三,政府人员考核体系中应加入社区养老工作落实情况,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责任制;第四,建立评估体系,实行专业化评估,保证服务质量,资金使用透明化,避免服务资金浪费。

4.5   推进智能化养老,建立数据信息平台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及信息科技的运用深刻影响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城市社区养老也应与时俱进,建立数据化信息平台,将社区内老年人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个人的信息录入到数据系统中,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与分析。养老金也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运用信息技术产品来实现国家、社会、社区、非营利性养老资源和使用的有效耦合和最佳分配。例如,许多智能设备公司推出了各种用于老年人和健康管理的便携式设备,这些便携式设备可满足不同应用环境,从而满足社会多样化、个性化养老需求。

5      结    语

随着中国养老问题的持续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养老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各个地区的政府在探索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方面都取得了许多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它们也推动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进步。作为社区养老模式发展的领导者,政府必须制定计划和政策来指导社区养老的发展,应根据当前情况调整职责,避免某些法律与政策功能缺失。建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中国发展和改善养老环境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承担并解决养老问题的重担就必须逐步将政府资助的养老转变为社会养老,建设政府管理机制,并协同各方共同参与。

主要参考文献

[1]赵晔璇.基于社会支持网络视角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研究——以W市M社区为例[J].社会与公益,2019(6):71-74.

[2]李伟,王浠婵.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职能的优化[J].中国市场,2018(26):72-73.

[3]李伟,甘晓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履职的现状及问题分析[J].现代商业,2018(20):56-57.

[4]黄海娜.浅谈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城市社区建设[J].文化学刊,2018(1).

[5]李伟,王浠婵.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职能的优化[J].中国市场,2018(26).

[6]姜清玉,李亚军.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医疗空间优化配置策略分析[J].学海,2020(3):63-65.

[7]杨永,杨连招,胡艳宁,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研究进展[J].护理研究,2016,30(11):1284-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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