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家庭生育决策与社会福利*
2021-03-03肖淦丹邢佳宁
南方金融 2021年10期
关键词:制度
曹 园,方 雨,肖淦丹,邢佳宁
(1.重庆工商大学,重庆 400067;2.天普大学福克斯商学院,美国 宾夕法尼亚州 19122;3.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北京 100081)
一、引言
2021年6月,中国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该政策出台的目的是在新的人口和经济发展背景下,通过调节生育政策、鼓励人口生育,优化人口结构和总量,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家庭抵御风险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新的生育政策下,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每个家庭都可以生育三胎,家庭可生育孩子数量增加。但随着生活成本和教育成本上升,竞争压力增大,养儿防老观念逐渐淡化,家庭在生育决策时需要考虑就业、消费、投资、储蓄、家务、经济成本等多种因素,生育政策放松能否促进家庭生育水平上升还有待研究。本文试图探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对城镇家庭生育行为的影响,以期为优化人口调整政策方案提供参考。
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可能会对家庭生育行为产生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充足的养老保障,家庭可不必依靠养儿防老,生育后代数量可能减少(张雷和顾天竹,2020);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人们调配更多资源来抚养后代,抚养后代的能力增强,生育后代数量可能增加。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关系到养老保障资金、后代抚养资源的充足性,进而可能影响到人们的生育选择,所以探讨养老保险制度与生育选择的关系,可以从养老保险制度选择的角度提供人口控制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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