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现身与常居:网络电影中的“叙述者”类型研究*
2021-03-03■熊芳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年11期
■ 熊 芳
一、引言:网络电影中“叙述者”的类型塑造与表达样态
网络电影是21世纪以来现代传播技术和艺术融合的产物。①自2000年来中国网络电影的创作及播放量逐步增长,网络电影成为当代观众进行文化消费的重要选择之一。特别是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暴发以来,越来越多的观众选择以线上观影的方式替代在院线观影消遣,电影也表露出与互联网“拥抱”的态势。学界关于“网络电影”虽尚未有精准的概念,但目前关于网络电影的定义有两种:一种是指电影以网络作为传播渠道;一种是指专门为网络量身定制的电影。②另有一种新的理念是“传统电影在新媒体上进行二次传播”③,将新媒体视为网络电影的播放主体之一。但构成“网络电影”基础的,主要还是“为适应新媒体的媒介特性而制作的‘电影’”④。我国目前主流的视频网站如爱奇艺、腾讯和优酷等均拥有自己的网络电影(或称“网络大电影”)制作公司及播放版块。网络电影也因其观看场合自由性、观看时间的截断性和低廉的观看价格获得了比较稳定的受众群体。
网络电影的“热销”令学界、业界开始关注其创制及传播方式,涌现出一些对网络电影形式及风格的研究,但针对网络电影的叙事机制研究则相对显得匮乏。建立在以新媒体为主要传播渠道和以网络用户为观看主体诉求之上的网络电影是否与传统电影一样,具备完整的叙述脉络和叙述者?
从经典叙事学理论出发可以确立网络电影中“叙述者”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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