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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佚文分析

2021-03-02胡鸿杰

档案管理 2021年1期

摘  要:《档案学经典著作》梳理再现了中外具有特定影响力的档案学作品,针对未能最终入选该丛书的“佚文”,本文从编辑删除、出版遗漏、作者存疑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涉及主题、逻辑、背景、指标、著作权等诸多要素,旨在从评价的角度探讨遴选档案学术作品的价值和得失。

关键词:档案学术研究;学术评论;学术作品

Abstract: The Classics on Archival Science combed and represented the archival works with specific influence in China and abroad, and for some 'Missing Works' that could not be selected by the Series, this paper analyzes from three aspects of editing deletion, publishing omission, author doubt, involving the theme, logic, background, indicators, copyright and many other elements, aiming to explore the value and loss of selecting archival academic works from the evaluation point of view.

Keywords: Archival Academic Studies; Academic Review; Academic Works

截至2017年6月,《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已经出版六卷。这部丛书收录了1890年至2010年共31位作者的30部作品,内容涵盖1949年之前的13部“旧著”、中国台湾地区的代表作、大陆地区的“学史”和“学论”部分,以及欧美档案学的早期著作。[1]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将“档案学经典著作评价研究”(17ATQ011)列为重点项目。自此,基于学术评价的档案学经典著作的研究从文献的收集、整理、出版过渡到分析阶段。三年来,课题(项目)组初步完成了对档案学经典著作各项评价指标的细化,并根据这些指标对已经出版的丛书进行研究和分析,已经陆续有阶段性成果发布。[2][3]此外,课题(项目)组在研究中发现,无论是《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本身还是在《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之外,存在一些可以用“档案学经典”来称谓的档案学术文献出现缺失。为了表述方便,本文姑且将这些学术文献称为“《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佚文”(以下简称佚文)。这些佚文大体分为三个方面,即在编辑过程中删除的部分、在出版过程中遗漏的部分和有些作者因为没有自己的作品所质疑的部分。

1 编辑过程中删除的部分

《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编辑过程中删除的部分,主要是其第5卷中《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4](以下简称《初探》川科版)原第一讲,即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领袖有关档案工作言论和实践活动的初步探索。其具体内容包括马克思、恩格斯与档案,列宁与档案和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以及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与档案。作为新中国档案学奠基作品和档案学史的重要著作,这部分内容大体遵循了以下思路。

1.1 内容择要。在《初探》川科版中,有比较大的篇幅是介绍这些无产阶级革命家利用档案的事例。比如,从1848年起,马克思才“从社会舞台退回书房”以主要精力研究政治经济学,直到1883年病逝。“他研究经济文献(即档案文件材料和档案文件汇编等——引者注)的目的,是要写一部批判现存制度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巨著。”(《资本论》——引者注)[5]在欧洲各国,当时和现在的著名图书馆或博物馆中常常也保存有档案文件以及档案文件的汇编材料。因此马克思在图书馆收集和研究文献材料,其中大多就是档案文件或档案汇编。[6]

再如,列宁在信中写道,“另外一个困难得多的问题是找书的……最后一个最大的困难是送书问题。……书单分为两部分,……其中最难得到的是:(1)地方自治局的出版物;(2)政府出版物——各委员会的报告书,代表大会的报告和记录等等。”从这段叙述中可以明显看到,列宁所借所看图书,其中确有相当一部分实际上是档案文件材料或档案文献汇编。[7]

還有,正如毛泽东同志在《<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中说,“如同欧美日本的资产阶级那样,所以我们自己非做搜集材料的工作不可。特殊地说,实际工作者须随时去了解变化着的情况,这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也不能依靠别人预备的。所以,一切实际工作者必须向下作调查。”这也就是说我们自己非做搜集档案文件材料的工作不可。[8]

此外,《初探》川科版还收录了我国老一辈革命家的一些诗歌,以证明他们对档案及其工作的重视。

1.2 行文逻辑。《初探》川科版第一部分与该书其他部分比较,其最大差别是没有按照问题、分析和形成系统理论的思路,而是采用事例、感想加上部分推断的叙事风格。在上述内容中(1.1)这种行文方式已经表达得比较明显,在这一部分的其他段落也沿袭了这种风格。

比如,1954年12月下旬,国家档案局刚成立不久,周总理来到档案局办公的地方看望大家,询问了筹备工作的进行情况。周总理平易近人的作风,使同志们感到十分亲切。1958年7月的一天中午,周总理到中南海大食堂吃饭。他买了一份七分钱的西红柿炒豆腐和一小盘凉菜、两个馒头,来到一张桌旁坐了下来,边吃边与同桌的几个同志谈话。[9]

再如,为了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总理的指示,曾三曾给郭沫若和吴玉章各写了一封信,向他们请教,提出:司马迁不仅是一位史学家、文学家、天文学家,而且也是一个档案工作者。郭沫若在回信中说:“我倾向于认为司马迁曾经是一位档案工作者。”并举了一些史料来证实其说。吴玉章也同意了我们认为司马迁是一位档案工作者的看法。[10]

可能是由于现代部分的事例充裕,《初探》川科版第一部分在介绍周总理时采用了分条款的方式,明显不同于其他老一辈革命家。

1.3 编者说明。在认真阅读、学习《初探》川科版第一部分的基础上,《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的编者认为,作为一部学术著作的收录与取舍,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应当保持作品内容的学术内涵。虽然老一辈革命家对档案的利用和重视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如何将这些内容体系化、理论化乃至学术化,不能够靠一些只言片语、推断感想去實现。比如,列宁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谁对这一工作“感觉乏味”“没有兴趣”“不能理解”,嗤之以鼻,或惊慌失措,或沉溺于大谈什么缺乏“过去的兴奋”和“过去的热情”等,那最好是“解除他的工作”,送他到档案馆去,使他不致妨碍工作,因为他不愿或者不善于考虑当前斗争阶段的特点。[11]因此,不能仅仅根据这段话的表面意思就否认或肯定一些东西,要将其放入文章的整体、写作的背景等因素中综合分析,更不能断章取义。具体到学术经典的编辑,则必须在有理、有据的基础上,按照《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的叙事风格和理论体系,建构在学术史意义上的、以档案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与历史”,做到史实与学理的统一。

其次,应当顾及不同版本的结构。《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不仅有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版一个品种,在此之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曾经出版过该书另外一个版本(以下简称人大版)。在人大版中,并没有川科版第一部分的内容。作者在前言中这样写道:在编写过程中,我曾吸取和引用了有关学科的某些成果和材料,在个别地方还引用了某些同志发表的文章和其它有关材料。初稿写成后,丁永奎、严鑫根同志看阅了部分书稿,提了有益的意见。王德俊同志为本书全稿作了文字上的加工整理,并对某些地方作了修改补充。王道宏同志也看阅了本书全稿,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对上述诸位同志所给予的帮助,在此我一并表示由衷的感谢。[12]可以看出,作者对人大版的《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是持肯定态度的。

综合以上分析和作者的意思表示,在《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第5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的内容,编者采用了人大版的内容,也可以理解为删除了《初探》川科版第一部分的内容。

2 出版过程中遗漏的部分

《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出版过程中遗漏的部分,是指第6卷中詹金逊的《档案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第二章中缺失了6-10节。该书的第二章为“档案的起源与发展和档案的保管规则”,包括档案的演变、档案的转移/保管问题、档案工作者、档案和博物馆、档案工作者的主要职责(上)/档案的实体保护、档案工作者的主要职责(下)/档案的伦理保护、档案工作者/行政管理人员/历史学家、档案工作者的第二职责、学者们使用过或出版过的档案参考工具、档案工作者自用的登记簿等10节。

2.1 缺失的基本内容。《手册》原书除绪论外,有档案的起源和发展与档案保管规则、现代档案、档案形成以及附录等部分。由此可见,其第二章是该书的重要内容。《手册》出版于1937年,曾经被国际档案界誉为档案工作的“圣经”,但该书在我国没有正式的出版物。[13]《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第6卷是我国首次将詹金逊的《档案管理手册》完整翻译后的出版物,结束我国档案学界学术研究中“以讹传讹”的缺憾。同时,却带来了弥补“缺憾”的缺憾。在《手册》缺失的部分中,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档案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手册》第二章第6节和第8节是第5节的延伸,主要讨论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即如何接收、编号、盖章、案卷的整理、编目、注释和全宗的认定、旧案卷的整理及编目、注释等。在笔者看来,作者在介绍这些档案工作的基本职责时,更加关注所谓“档案的伦理保护”,即一旦档案工作者负责保存档案,除非在他或其副手监督下,不允许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接触档案,甚至不允许有这种可能性。这种自以为是的做法会带来“伦理风险”,因此,档案工作者必须通过正确的做法(主要职责)纠正这些风险。比如,最清晰的规定是,由于档案工作者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第一手文件知识,所以任何旧清单都不能销毁,他的初步检查、研究绝对不能影响文件接收的顺序或者旧编号。如此等等。

第二,档案工作者与历史学家。与1.1删除内容中的一些内容相反,作者主张档案工作者不是也不应该是历史学家。作者指出,档案工作者当然需要一些历史知识,也可能个人对历史很感兴趣,就像对冶金学或其他学科感兴趣一样;但档案工作者的职责在于档案本身,与从自身出发利用档案的其他学科研究相独立。因此,对其他学科感兴趣,可能会带来该学科中的兴趣偏好,甚至该学科中的一派观点,与其说是不方便或不恰当,更不如说是一种确切的危险。大多数坏处,有时候造成损坏,在过去已经作用在了档案上——从系统化一直到与某一代学者的要求非常密切的、昂贵的目录的出版,这对其他都是无用的工作。过去造成的大多数错误和危险工作都源于外部热情,导致档案工作者未能将档案作为一个单独学科对待。档案工作者首先是档案的公仆,然后才是公共学者的公仆。在档案工作者完成了其职责要求的所有处理档案的内容后,才接着全力关注研究工作者的兴趣所在。笔者理解,这就是作者所要阐释的档案工作者第一职责与第二职责的关系。

最后,档案的参考工具。档案参考工具主要包括学者(利用者)和档案工作者两部分,既包括以出版物为基本形态的档案文件汇编,也包括档案工作者自用的登记簿。对于前者,可以采用“复印件”的方式提供出版,以免“破坏”案卷。对于后者,档案工作者应该能够在任何时候给出任何文件的档案历史:应该能够回答文件来自哪里,包括在哪个清单中,是否有任何遗失部分,是否曾经为了特殊保管而移动文件或文件任何部分,其组成的性质和状态,是否做过修复或需要做的修复,曾在何时由何人取用,在什么出版物中有它,以及存放在档案馆中的什么部位。因此,需要设计一些不同的类别。比如,接收登记簿、登记清单、“遗失”/移动登记簿、组成登记簿、修复和取用登记簿等,以便将其作为用于不同部门工作的必需品,并且可以成为学者迫切需要的助手:不需要任何额外的人力,提供了地图、印鉴、装订等主题索引的框架。

2.2 缺失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詹金逊的《档案管理手册》作为国际档案学界的珍贵文献和《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的重要内容,在中国首次正式出版实属不易,图书的译者、编辑和出版方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其中图书的翻译是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专业的十余位师生历时数载、《档案学通讯》杂志社投入大量资金,才得到的结果。档案界有句俗语,称档案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殊不知,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无论是过往的实体管理还是正在进行或处于未来的虚拟管理,其工作的核心都不过是一种“準编辑”的过程。而编辑出版工作则当之无愧的是一种“技术性”更强的工作。当然,无论这些工作的“技术性”有多强,编辑出版工作与档案工作的相通之处在于,两者都是一种责任心很强的工作。

詹金逊的《档案管理手册》的部分内容在《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缺失(或者称为漏排)的原因,只能出现在“技术性”和“责任心”两个方面。

首先,编辑出版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从策划、组稿、文字编辑到技术设计、排版、校对,再到上机印刷、装订等,其中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疏漏就一定导致出版物的差错。就像法律需要程序正义一样,编辑出版工作的程序也反映出这项工作的正当性和完整程度。也就是说,如果编辑出版工作的程序出现瑕疵,则出版物质量就很难保证。仅以《手册》的缺失为例,如果译文的稿件是完整的,那么“缺失”一定出现在编辑出版环节。具体地说,即校对、排版、印刷和装订。其中,校对是指稿件从WORD转换为印刷清样后的三次校订。与以往书写稿件不同,现在的书稿一般都是电子版,转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再是排错字问题,而是不同软件转换问题;其后的排版是按照图书开本排定书稿的幅面、版心和顺序,印刷和装订当然是要固定排版的成果。虽然出版方称此书已经出版多年,无法具体查到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但是,根据笔者从事编辑出版工作30多年的经验,《手册》缺失的内容,一定在校对、排版、印刷等三个环节。具体地说,目前第6卷的页码连续,存在当时漏排的可能;如果排版时没有漏排,则在一个电子版上印刷的结果,也不会出现少印的情况,而《手册》缺失的内容约排页码正好是“一帖”,那就只能是在装订时遗漏了。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校对、排版、印刷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属于没有认真按照编辑出版工作的程序办事。

其次,编辑出版工作是一项“责任心”很强的工作。做好编辑工作除了需要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之外,更需要很强的责任心。现在一些出版单位的人员一门心思将期刊的版面和书号当作“稀缺资源”,当成谋取利益的工具。许多所谓的主编、总编基本上不接触稿件,就像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论文发表时的署名一样,只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与文章质量几乎毫无关系。长此以往,在这种风气和环境中的编辑工作及其人员,基本上进入一种恶性循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具体地说,《手册》的内容缺失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个责任事故。只要出版单位严格按照编辑出版的工作程序进行,每个环节都由责任心很强的人员负责,一定可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换句话说,既然发生了《手册》缺失的问题,就可以从一个方面证明,笔者上述分析存在的客观基础和逻辑依据。当然,有责任心而欠缺业务能力不一定能够做好工作,但是,如果没有责任心就一定不能做好工作。

事已至此,追究是谁的责任没有实际意义。笔者主张,应该以此为鉴,在今后的编辑出版工作中,加强有关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责任意识,尽量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3 有些作者因故质疑的部分

《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作为一部六卷本的学术著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收尽档案学的所有图书。像任何一部丛书一样,《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设置了包括内容、形式和效果等三个方面的13项指标,并且分别作了细化和论证[14][15]如前所述,目前《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所收录的学术著作除了“十三本旧著”、欧美档案学的部分著作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部分档案学著作外,只有“学史”“学论”两卷。也就是说,在这些范围之外的许多优秀学术著作暂时没有收录。这也许就是一些作者质疑自己或者自己偶像的作品没有收录于《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中的基本原因。

3.1 经典著作的评价指标。档案学经典著作在编辑之初及评价过程中兼顾了学术著作在内容、形态和效果三个方面的状态。其中,在内容方面,经典评价涉及档案学术著作的选题的创新程度、理论的价值、学科的地位和作者的影响力等。比如,“选题的创新程度”是体现在学术著作原创与“借鉴”的比例,即不能是在他人(国)成果基础上的解释性作品;“理论的价值、学科的地位”主要是指在该学术著作在档案学科中所处的领域和地位,即究竟是基础、根茎还是枝叶;“作者的影响力”是指学术著作的作者在档案学科中知名程度,可以根据h指数或者Z指数进行判断;参照国家社会学科成果库的收录要求,丛书对作品作者(合作者)的数量进行了限制,即一般为单作者,暂时不收录主编和项目作品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收入《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的作者,无论是民国时期的“元老”、欧美地区的档案学人,还是中国台湾地区的档案专家、大陆地区的部分档案学者,都与丛书的编者素不相识、非亲非故,其作品收录的唯一标准即上述“评价指标”。

此外,对于大陆地区无法归入“学史”“学论”内容的学术著作暂时也没有设置适当的卷次。

3.2 学术著作的著作权。著作权是著作权人(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的支配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一般在学术著作的出版时已经让渡给了出版方。[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公民的作品,其发表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17]出版方也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与作者确定出版合同,一般著作权让渡的有效期为10年。因此,《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的编辑出版除了考虑丛书的“评价指标”之外,还必须慎重考虑拟收入丛书作品的版权状况和单部作品的作者数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可以负责任地说,目前收录到《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的学术著作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法律问题。也就是说,有些学术著作,由于在丛书编辑出版的时间内,没有达到上述法律要求而只能放弃。

4 结语

不容否认,编辑出版《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就是要在认真评估学术著作内容、形态和效果三个方面状态的基础上,以“评价指标”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旨在提高档案学术成果认知度、推动档案学术发展的一项举措。然而,也不得不承认,《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仅仅是档案学术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丛书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收录所有优秀的档案学术著作。这就必然会出现《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的佚文。无论这些“佚文”是由于丛书的编辑体例,还是出版过程中的失误,抑或其他法律规定,都会使丛书的编辑出版存在一定的遗憾。

笔者认为,分析、研究这些存在遗憾的《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佚文,从中发现一些启示,也是档案学成熟和发展的重要过程。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档案学经典著作评价研究”(编号:17ATQ011)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14]胡鸿杰.档案学经典著作研究发凡[J].档案学通讯,2017(05) :14-19.

[2]胡鸿杰.档案学术评论及其价值[J].档案管理,2020(06):17-21.

[3][15]胡鸿杰,李军.基于学术评价的档案学经典著作指标分析[J].档案学研究,2020(06):30-36.

[4]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1~100.

[5]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2.

[6]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3.

[7]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32.

[8]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74.

[9]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93.

[10]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96.

[11]列宁.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60.

[12]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82:5.(文中除王道宏为出版社编辑外,其余人员均为档案专业教师)

[13]《档案学通讯》杂志社.档案学经典著作第6卷[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17:308.

[16]胡鸿杰.谈谈档案编辑出版中的著作权问题[J].档案学通讯,1993 (02): 10-11.

[17]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EB/OL]. ( 2010-02-26)[2020-09-10].http: //www.gov.cn/flfg/2010-02/26/content_1544458.htm.

(作者單位:莆田学院管理学院、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档案与职业评价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来稿日期: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