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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谈:清风拂面,故人归来

2021-02-28西维

文学港 2021年11期
关键词:马林小麦小镇

西维

多马林镇和大溪村是虚构的地名,它们来源于我的童年记忆。而广州是真实的,现实的。

2019年十一假期,我回到了生养我的那片土地,参加高中毕业二十周年聚会。去之前我曾犹豫,已经离开了二十年,未踏足二十年,还有没有回去的必要。如果要回去,为何五年前、十年前,甚至更早前不回呢?9月初,在电话里,我和二十年前(当然现在也是)的好友说,找不到回去的理由。她笑,说,看来你是真不喜欢那个地方。她话音落下,我心里一惊。

“不,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我反驳。

彼时,我正在单位食堂,大家闹哄哄的,拉家常,谈老公,吐槽孩子,聊八卦,评判厨房大师傅今日的发挥水准……我想要穿越现实的一切,去和遥远的另一边解释。另一邊在北京,在电话的那头,而我在江南。那片故土在江西,在二十年前、四十年前。从出生到19岁离开,我始终不肯承认我是江西人。毕竟,对于当时我的父母和我来说,故园也在另一头,在浙江。

就是如此的纠结。

“每次提及,你都不太愿意谈起。也没说过那里的什么好话。难道不是不喜欢么?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啊!”那位自高中起就和我熟识的朋友说。

我笑了,想着不必急于解释。总是有那么些误解,在悄悄地等待时机,重见天日。我突然想起,写了这么多的小说,写得好的,几乎都和那片土地相关。人会欺骗,小说不会。

那几天,小说集《归巢》刚刚出版,拿在手上尚留印刷机余温。那本中篇小说集,四篇中有两篇,写的是多马林的故事。你带着它回去不好么?朋友说。《归巢》,归巢。回去吧,把它带给你的读者。他们,也应该是你的读者。

不得不承认,契机和巧合,的确成就了很多事。

回去的那天,下了火车已是晚上十一点,同班同学来接车,在车站广场远远地看着我笑。我已经有点认不出他,和想象的相去甚远,可想象来源于哪里?没有照片,没有微信,没有朋友圈,只是记忆。他是我发小,我们的父亲是同事,小时候玩过,初中和高中又做了同班同学。这样的情分,最后也是疏离二十年。我深感惭愧。在车上和其他同学拿发小这个梗开玩笑,我觉得他可能会和我一样健忘。事实是,他对一些细节的记忆比我要清晰。之后,我的记忆,也随着踏足了那片土地,渐渐清晰起来。那些忘记的,不曾想起的画面,慢慢回到了我的脑海里。

到了这个年纪,的确不能用十几岁的心智来面对曾经的人和事。可如果一直处于时间和地域上的隔绝状态,只通过记忆来复盘,大脑里与之相关的那片区域,依然停留在十几岁。误解,偏见,意难平。

当然,小说很多时候起源于误解和偏见,以及意难平。《生物老师的女朋友》就是这么开始的。

“大溪村的后山都被染黄时,我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后山依旧是那么黄,偶尔夹杂点红,和十年前离开时一样。我走时天黑黑的,见不着一点灯光,连狗都睡下了。我和那黑乎乎的后山说,你瞧着,李小麦走了就再不回来了。”

我的父亲是中学教师。我从小在学校的家属区长大,乡村中学是我熟悉的环境。老师们的日常,学生们的日常,就是我每天要面对的日常。那是一所极其普通的中学,地处一个极其普通不富裕甚至可以说是贫穷的小镇。

“一个南方小镇。镇上有一所初中,两所正规小学——你可以在那里学完小学的全部课程。还有不少只能学到三年级的村小。那里不缺一座连着一座的小山丘,却没有令人仰止的高山。独自去砍柴的人要是摸进了不熟悉的山林,还是容易迷路的。要是天黑前未能赶回家,也会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我们小时候总是会听到一个又一个小孩子独自进山再也回不来的恐怖故事。”

这是另一个小说里有关多马林的叙述。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在《生物老师的女朋友》里,女主人公李小麦离开时对这个地方毫无留恋,带着终于逃脱的兴奋,及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向往。这样的心境,是属于那个年代的20岁女孩的。那种决绝、果断、兴奋、憧憬都是生机勃勃的。它们压倒了对陌生世界的担忧、对未来的不确定。在那个年代,就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所生活的小镇,有许多这样的年轻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也不乏李小麦那样的原因,离开那个偏僻小镇,去到沿海城市寻找新生活。打工热潮席卷而来。来自沿海城市腥咸的空气得以吹拂这个被群山环绕的闭塞小镇,以及小镇里的村庄。那些新鲜的、高级的、眩目的东西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年轻人追随而去。当时电视剧《外来妹》热播,在一个村子总共也没有几台电视机的情况下,几乎整个镇的人都看过那部电视剧。镇上的时髦年轻人也会哼上几句杨钰莹的《我不想说》。

我所在的乡村中学——暂且叫它多马林中学吧,也有年长教师的儿女成为打工人潮中的一员。毕竟,在那个年代,能考上中专、师范或是高中,得以继续求学的,凤毛麟角。教师的儿女也是一样,也需要面临初中毕业就要就业的问题。而能去往一个大城市,去到一家好的工厂,也是不错的选择。

某个暑假,在外打工的校长的女儿回来,拉着她的好友看她带来的两本相册。我也凑了过去,和那个年长我几岁的女孩一起看,并对照片里所展示的一切表示惊奇。照片里,校长的女儿烫了个当时很流行的发型,留海部分吹得高高的,就像明信片里的香港女星,穿着肩膀垫得高高的衬衫,带着仿制的珍珠耳环、项链。有几张是艺术照,耳环、项链和头发一起闪闪发光。和我一起看照片的女孩成绩优秀,我和她当时都是学校公认的好学生。我们只能羡慕,心里清楚,自己并不会像校长女儿那样去到那个有魔力的城市。不论是考高中还是读师范,短期内都不会去到那个地方。至少不会用她那种方式去。

除了年轻的男孩女孩,也有少数有公职的人,办了停薪留职手续,或者索性辞职,去到那些个可以追求梦想的城市。广东、深圳,这样的地名,就和那时候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流行歌曲一样热门。小说里生物老师的女朋友陈莎莎(LISA),就是其中一员。她追求爱情,追求梦想。当然,小说最开始写到的,是她跟着男友去了广州。她要嫁人了。她当时给李小麦的印象是一个摆脱了之前的情伤,离幸福一步之遥的女人。只差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新的城市,和爱的人在一起。这是许多女人对于美好未来的设想。

女人离开故土不少是因为婚姻。当年去沿海打工的姑娘们,许多回来了,回来嫁人。而能够在广州这样的地方找到如意郎君,并过上稳定生活的,少之又少。有人说,漂泊是女人的宿命。故土对于女人的意义和对于男人的,还是有所差别。

离开了多马林,陈莎莎变成了LISA。 不再有人叫她原来的名字。“广州的朋友都叫我LISA,她和李小麦说,你也叫我LISA吧。”李小麦当然愿意叫她LISA,而不是莎莎老师。LISA找上她,是因为一个男人,任翔。LISA是任翔之前交往的女人,也是传闻中让他背弃了婚姻的女人。作为任翔的现任女友,李小麦并不确定他们俩人是否还在继续。不过,李小麦也说,这似乎无关紧要。任翔像个符号,把她们重新联结在一起的符号。过去和现在。理想和现实。多马林和广州。

小说里,关于李小麦少女时期的故事主要是通过回忆进行穿插。比如她逃家的原因,她与哥哥及父母的纠葛,以及与生物老师女朋友之间的微妙感应。故土总是和记忆捆绑。现实就是现实。

广州是现实。LISA是现实。每天要跑的保险业务是现实。多马林是记忆。生物老师是记忆。生物老师的女朋友是记忆。而那个在学生婚礼上把自己喝倒的混沌中年男人是现实。李小麦在回忆和现实之间不断穿行,不断寻找着。

陈莎莎(LISA)也在寻找。整篇小说都在写她如何一次又一次被爱情背弃,想嫁嫁不成。这许多失意与痛苦之后,她始终在坚持的,依然是她的音乐。作为钢琴师陈莎莎,她没有背离自己的方向。很难说她是否找到了什么,小说没有说,李小麦也并不确定。但对于过程,她们俩人是执著的。

原本来自一片盛产辣椒的辛辣之地的两个女人,以她们身处那个城市的饮食一般清淡的方式交往着,最后又再度离别。有时候,归和去,并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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