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叙伦、陈鼓应先生对《道德经》的删调
2021-02-27衣抚生
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衣抚生
(河北经贸大学 发票博物馆,河北 石家庄 050061)
《道德经》版本众多,歧义纷呈,学者们也往往根据己意对字句进行删改和位置调整。本文讨论马叙伦先生的《老子校诂》和陈鼓应先生的《老子注译及评介》对《道德经》的删调。之所以选取这两位学者,是因为马先生的删调影响很大,往往是其他学者此类做法的重要参考资料,而陈先生是当今影响最大的《道德经》研究者之一,在学界和民间都拥有众多读者。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于此类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一般来说,有四条判断原则:第一,是否有版本上的依据。《道德经》的版本繁多,郭店本、马王堆帛书本、北大本等为新出土文献,时代较早,保留了较多的古义,尤为值得重视。倘若没有版本上的依据,就认为不应删调,毕竟我们很难想象不同来源的所有版本都错了。第二,是否有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为支持。第三,情理分析。由于思想上的判断难免言人人殊,该原则不能单独使用,必须配合其他原则使用。第四,是否押韵。《道德经》为韵文,如果原本前后押韵,删改后不押韵,就认为很可能不应该删调,否则就认为很可能应该删调。应该说,马先生和陈先生在第二点和第三点上做的都比较好,尤其是陈先生引用了《道德经》的不同版本和研究成果达到272种。马先生由于没有见到出土文献,无法兼顾第一点,陈先生则吸收了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至于第四点,似乎是马先生和陈先生所未特别重视的,将是本文的关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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