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土元明墓志录文校补
2021-02-27孙瑞隆
昆明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墓志
孙瑞隆
(西南科技大学 文学与艺术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墓志志文误录主要涉及文字缺误、句读误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土石刻材料研究价值的发挥。本文选取苏州地区考古发掘所刊《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天平村明墓发掘简报》《江苏苏州吴山岭明刘德贞墓发掘简报》《江苏苏州谢家坟元明朱氏家族墓发掘报告》简报三篇,主要依据墓志拓片所见字形,兼及墓志体例、文意、丧葬文化等,对所涉七通墓志的录文进行校补,引文一般以句意结束为限。本文成果可为元明时期历史、文化、社会等的研究提供可靠的同时资料。
一、范中方夫妇墓志
范中方夫妇墓志出土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天平村天平山东麓,系苏州市考古研究所明墓发掘成果,拓片和录文见《苏州文博论丛》2016年辑刊、《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天平村明墓发掘简报》(以下简称《简报》)[1]。漆跃文,孙明利《明范中方夫妇墓志考释》[2]将《简报》录文与苏州博物馆藏《范氏家乘》中之《南京太仆卿中方公墓志铭》文字进行了对照,然因范中方夫人墓志磨泐甚多,材料不足,故对其夫人鲜少涉及。本部分主要校补范中方夫人墓志录文,颇可丰富研究材料。
(一)明万历十二年(1584 年)《范中方墓志》
1.景陵熊某,黠而饶资,屡干赂免,公补治之
2.迹用既彰,爰返初服
范中方(1510—1584 年),名惟一,字于中,初号洛川,后更中方。《范中方墓志》记载了自其曾祖父辈以来的迁徙情况,范中方的生平、历官、政绩、婚配、子嗣情况,可据以梳理范氏家族及范中方的个人情况,补谱牒、史传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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