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监管问题
2021-02-22田静婷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42期
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借鉴和学习试点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对深化农村产权交易的监管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制度;监管制度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定位模糊,管理主体认定不一致
从土地制度改革到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成立再到民法典的颁布,农村基层组织先后经历了农业合作社、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目前法律规定主要有:(1)《宪法》。《宪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经济组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意味着农村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享有管理权。(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对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进行管理,但同时又要求村委会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第59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第60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分别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内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各该集体行使所有权。由于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的认定存在差别,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在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上存在定位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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