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2021-02-18王晓兰
科学与生活 2021年30期
王晓兰
摘要:法治反腐是优于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的一种反腐方式,法律具有的天然优良属性和对公平和正义价值的孜孜追求,因此我们要利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反对腐败。
关键词:法治反腐 法律属性 法律价值
腐败问题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的一个问题,我国也不例外。其实腐败并不可怕,因为充其量腐败只不过是一种社会现象,可怕的是选错反腐败的方法。用错误的方法反对腐败,只会是又为腐败制造了一座又一座温床而已。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纷繁复杂,只有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反对腐败,才能使反腐工作顺利开展,承前启后,从而真正实现社会清明和长治久安。
一、何为“法治”反腐
“法治”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原则。法治既体现了法治意识与法律制度的结合,又体现了法治意识与民主制度的结合。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即“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他认为“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一是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遵从;二是大家所遵从的法律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这里,“良法”和“普遍遵从”组成了亚里士多德法治观的根本内核,其中,“良法”是前提和条件,“普遍遵从”则是法治所要到达的一种状态。
那么怎么样才能算是“法治”反腐呢?
首先,应该有一套完整的、适用范围广、制定主体层级高并且制定良好的法律作为反腐败的依据。话都说“恶”的树上只能结出“恶”的果实,如果反腐败的法律本身就有问题,那么反腐工作取得的效果也只会和我们的预期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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