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文旅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问题
2021-02-13王厚业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王厚业
(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 400030)
文化资源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旅游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推动力,生态旅游和文化产业的融合是顺应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方向的应然选择。2019年我国旅游总收入达6.63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8662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7.0%。2020年度国内旅游人数28.79亿人次,旅游收入2.23万亿元,①尽管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国内旅游收入受到较大波动,但是从旅游业占国内GDP的比值来看,文化旅游业仍有巨大的潜力。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强势的发展劲头、巨大的发展空间。生态文化旅游融合进程中,既要看到创新经济发展方式的可观效益,又要重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法治化保障。以知识产权法保护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有利于营造协调可持续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推动文化资源的创新传承,有利于合理布局旅游产业的生产要素。
一、知识产权法护航生态文化旅游建设的重要性
(一)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应有之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基本内容,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时代命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要注重生态治理法治化建设。践行生态法治,就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法治发展理念,就要打造有法治保障的生态文化,就要营造有法律规范的生态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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